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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郭桓案下 (第1/2页)
郭桓案的发生反映了明朝初期政治腐败的严重程度。之所以在明朝初期贪污横行,其背后也有元朝的原因。
元朝末年的官僚机构极为腐朽,官吏贪腐成性,其贪腐程度令人发指,以至于朱元璋在建国之后十分注意廉政建设,甚至达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
朱元璋一方面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廉政爱民,另一方面对于官吏犯法特下重典,以吓阻官吏贪污腐败。
如果有官员触犯贪污罪,则施以剥皮之刑。郭桓案爆发前,空印案、胡惟庸案先后发生,朱元璋为了解决官员贪污,逐渐采取法外施刑的方式,而且也越来越重。
朱元璋对于官吏贪污政策非常严厉,讲究“重典御下,稍有触犯,刀锯随之”,贪污银两超过六十两直接砍头。
并且,为了加强对于官员日常行为的监控,朱元璋特地设立了锦衣卫。他曾经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既然刑罚这么严重,为什么在明朝初期还有那么多人贪污腐败,触犯律法呢?究其缘由,有以下几点:
一、功勋权贵居功自傲、仗势欺人,目无王法。
大明建国初期,朱元璋大肆封赏,功勋爵位遍地都是,大小功臣都有自己的封地,部分开国功臣仗着自己用生命换来的权力,在自己的地盘上仗势欺人,鱼肉邻里。
由于国家初建,百废待兴,所以在开国初期,朱元璋并没有过分的纠结这些事情,导致部分权贵更加地嚣张跋扈,更加地有恃无恐。
二、各级官吏相互勾结,互相包庇,欺上瞒下。
大明建国初期,对于全国的土地资源和使用情况的统计并不完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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