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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制度改革 (第2/3页)
是很不合适的。
因为民法本来就是法律制度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而民法所涉及的事务,也是法律行为之中最多,最需要关注的部分。如果黑田家能够不断的关注民法方面的范畴,不断地添加相关的各种法律条例,来规范领内百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保证领民的大部分活动中的正当权益,在法律范围内都可以得到保证。
相对民法,刑法范畴在黑田家的法度之中,之前几乎是更加的没有提及,几条重罪还是黑田职高之后力主加上去的,黑田职高也在考虑是否继续添加。
黑田职高准备使用乱世用重典的方法,而不是怀柔的政策,这是符合现在所处的历史环境的。比如人贩子这种,是必须用死刑的,而且还必须用严酷的死刑,比如分尸。
还有需要改革的一项就是黑田家的军制,黑田家的军制改革,可不像明朝的,明朝军制是有明确的祖训不允许更改的,所以戚继光想要更改军制的时候,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但是黑田家则不同,因为算起来目前的黑田家,其实除了本领的直辖军队和几个军团的建制之外,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军制的。
黑田家本家还好说,打仗的时候直接在军营里面,把常备士卒拉出去就可以了,指哪打哪,服从命令。黑田家的各个军团,还有着为数不少的半常备士卒和农兵的存在,出阵之前还需要紧急的进行集结,这就很容易被敌方知晓。
这也就是黑田家,如果是在别的大名家,先要在领内发出集结的命令,之后各个家臣、豪族、国人、地头地侍开始召集农兵,在某个指定的地方集结,极为消耗时间,也很荣贻误战机。
比如织田家就因为高山氏宗的提示,在很久之前就意识到了这一点,织田家之所以能够在上洛的过程之中,一路上顺风顺水,和织田家自己的一万常备士卒是分不开关系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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