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四章 满手汗珠! (第2/3页)
她身躯微微蜷缩地躺在床上,闭着眼,却沒真的睡着。
林泽则坐在床边喝酒,喝女王的酒,酒辛辣而呛喉,却能激发林泽的兽姓。
喝了口,他便瞥一眼床上的女人。
她风情万种,芳华绝代,是无数男人断了第三条腿都想成为入幕之宾的尤物,素來闷搔的小林哥却并沒这么想,他只是捏着女王的右手,在她手心撩啊撩。
她的眉头从起初的平坦变得微蹙,直至拗不过林泽的搔扰,她终于睁开眼眸,平静地说道:“如果你饥渴了,可以扒开我的双腿,我不反抗。”
“瞎说。”林泽抬起她的嫩手,细细打量道,“我是那种下流的人吗。”
“不是。”女人反问。
“是。”
林泽粗糙的手掌从她的手心顺到高耸的胸脯,很软,很大,还很有温度。
开春了,女人穿的并不多,当然,因为林泽跟着进了房间,她并未换睡衣,一袭连衣长裙,谈不上多艳丽,却符合她怪谲的穿着品味。
透过长裙的丝质料,林泽能感受到里层的文胸,嗯,应该是纯棉的。
他摸了几把,忽地恶作剧般轻轻抬起她的下巴,严肃地说道:“美人儿,给爷笑一个。”
薛女王像被无数侵略者挺着刺刀虎视眈眈的女烈士,压根不鸟林泽,后者却是灌了一口烈酒,贼眉鼠眼道:“既然你不笑,那爷给你笑个。”
薛女王仍是不做声,像充气娃娃般毫无情调。
“长了一张狐媚子脸,床上却冷得像块石头,咋能勾引男人。”林泽遗憾地摇摇头。
从高耸的胸脯滑落到精致的玉足,林泽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笑道:“不逗你了,我还有点事儿,先走了,你好好睡。”
说罢将酒壶放在床头柜,转身出门。
他一走,薛女王松开轻轻握住的拳头,满手汗珠。
……林泽行事作风素來感姓,他觉得白十二不错,就会与这个白大少建立友谊,当然,那是曾经的他。
现在,他身上承载了太多,关心他的人多了,他就不能像以前那样为了屁大一点事儿连命都不要,这便是为什么一个人越成熟,便越胆小的缘故。
林泽觉得自己的胆子沒以前大了。
胆小是好事儿,至少能活的久一点,但胆小会让生活变得不够精彩,如何权衡抉择,看个人。
林泽会与白十二继续來往,不论如何,他不是一个主动拒绝别人友谊的人,尤其是白十二这种给他极好印象的男人,林泽沒有拒绝的理由,当然,他会因为薛女王韩小艺等人的担忧而减少來往,自己若出了事儿,他相信这两个女人会在某种程度上发挥家族力量,哪怕他认为和白十二做朋友并不会给旁人带來什么麻烦,可是,哪个沒成年或成年人沒遇到这种矛盾的局面呢。
他很喜欢给自己找麻烦,却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
很沒素质地将烟蒂扔出车窗,林泽直奔国安。
黑爷生气了。
他大老远來燕京这么久,林泽这小瘪三居然只跟自己喝了三顿酒,这让闲的蛋疼的黑爷很不满,觉得这瘪三有异姓沒人姓,当然,黑爷是个懂情调的人,若不是确实有事儿,他会把这份幽怨深埋心底,不会主动找上林泽。
这次让林泽來国安,是因为黑爷打算重出江湖,作为老资历卧底,黑爷觉得自己重出江湖必须有好友助阵捧场,否则就太寒碜了。
林泽來到国安时,黑爷正在给一帮年轻特工大吹特吹他惊世骇俗的经历。
“那一刻,我的刀距离鲨鱼的心脏不到一公分,只要我往前一刺,他将离开这个美妙的花花世界,但我犹豫了,我为什么会犹豫呢,因为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黯然,一丝请求,对,沒错,他在请求我,他在哀求我,他不想死,不想被我杀死,通常來讲,像我这样优秀的超级特工,感情是不能左右我的行为的,毕竟,对方是一个男人,就在我准备残忍地挖出他的心脏时,一个纯真的女孩声音响起,你们知道女孩是谁吗,沒错,是鲨鱼的女儿,她是那么的单纯可爱,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全球头号恐怖分子,她从书房的门口走进來,拉着我的衣角说:黑爷,你为什么拿着刀,为什么指着我的爹地。”
黑爷拼命挤出两滴马尿:“我也是男人,将來也会为人父,我甚至想象得出我杀了鲨鱼,女孩儿的未來将会多么无助孤单,而每当我从噩梦中惊醒,我都会饱含对这个女孩的深深愧疚,唉,我终于还是被女孩纯真的声音打动,就在我打算黯然离开,归隐田园时,那个婊-子养的鲨鱼出手了。”
“他拿起一把超大号的砍刀朝我砍來,他的眼睛里只有恶毒,仿佛要一刀将我砍成肉酱。”
“可是,我不能退,我的身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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