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这不科学啊 (第2/3页)
诗会中一鸣惊人,才学爆发,在题诗上面,吊打了所有的渭城读书人,更是狠狠的打了李大公子脸面,却也让他名动渭城。”
“然而,纵使他有些名声,此时却仍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
“他既无背景,也没有反抗的实力,现在杀他,不会惹来任何麻烦。”
“而且杀了他,李家就同意为教主立庙,享受人间香火。”
“有了庙宇做道场,收集香火念力,教主就能够点燃神火,凝聚神格,成为人间真神。”
听到杨晨没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整治了杨晨,自己还能够得到一座道场。
有了道场的邪灵、妖灵、生灵,才能称为神灵。
不然的话,就是是游方散修,或者人鬼阴灵,算不上正宗。
金花教主的眼睛亮了。
莫非是我的机遇到了。
老天爷看我修行数百年,积功累德,终于要赐给我一座道场了吗?
不需要做太多。
只需要灭了杨晨的魂魄
就能够得到一座道场。
这样的买卖。
怎么算怎么划算。
只是太划算了,这才让金花教主有些不放心。
“那李家的人,是怎么说的?”
“可是明说了,只要我们害了那杨晨,李家就给我立庙,让我享受人间香火?”
灵童点头。
“李家的来人,确实是这样说的。”
“只要我们害了杨晨,李家就会知道消息。”
“他们得到消息后,就会给教主立庙,组织百姓来给教主上香。”
金花教主听了,眸子里神光流转不息,默默盘算。
杀了杨晨,就能换得道场。
这样的好事,百年不遇,无论真假,我都要尽力去争一下。
杀了也就是杀了。
不过是一个凡人而已。
只是,若是事后,那李家反悔,过河拆桥的话。
我定然会让他李家知道,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什么叫做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
“记住,不要再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凡是那天见过李家来人的人,你今天晚上,便让灵鬼出去,把这些人统统杀了,不要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说到最后。
金花教主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惊人的杀气。
为了成道,哪怕是杀个血流成河,哪怕是错杀一千一万人,那也都是值得的。
中年女人添了一下嘴唇,露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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