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6章 “证据”是神马

第1876章 “证据”是神马 (第2/3页)

放哨的,下手的,以及的手后引开注意的…已经结成团伙作案。反倒会让对方“惦记”上自己…就像那个见义勇为的女汉纸一样,牵累家人,而且没有人施予援手,茕茕孑立。

这往小了说是偷偷摸摸,往大了说就是掠夺别人的财富,是侵占。

现在…梓箐虽然一下子帮他们把这“头疼问题”全部解决了…可可是这这毕竟是法治的文明的社会啊,怎能容忍私刑的存在?谁给那谁谁那么的权力去恣意剥夺别人的生命的权利啊?

当初为那些真正受害者没见得如此“给力”的伸冤和严惩凶徒,这时他们就搬出法律的“公平”“公正”,还上升到了道德的高度。瞧,那些小偷和杀人凶手也是人,也有人权滴…

梓箐对这些言论充耳不闻,人权?那也是给真正的人享受的权利,而不是披着人皮的随便啥玩意都有这个资格滴。

权利神马滴,她需要别人“给”她这个权利吗?站在这样的高度,就算是鸿现在也没有能“给予”她的资格了。

一个星期过去,一个月过去,这种离奇“自杀”案件在X县不停上演,甚至越来越疯狂。

刚开始人们不过是看热闹:哦,又有人想不开了;哦,还用那么残忍的手段,对自己可真下的去手啊,之类的调侃。

可是渐渐的,他们发现一个特点,貌似这些“自杀”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曾经跟某个案子有牵连,最后却又无罪释放的;或者是那些偷摸拐骗,抢劫杀人的。

莫非…这,上天真的开眼了,对这些人的“报应”?

按理说这样密集的血腥事件每天都发生,会引起社会巨大骚乱才是,可是在大多数人们心中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慌。

有几家媒体报馆故意发表很多煽动言论,对那个引发这一系列血腥事件背后的“人”口诛笔伐,归根结底就只有一个论调——凭什么?

凭什么剥夺别人的权利?是,那些人是犯了法是小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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