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四章 荒谬的人生 (第1/3页)
逃跑不死逃避,不但非常有用而且一点也不可耻,成熟的大人请务必明白这一点。
另外,如果某人明知道自己绝不是敌手还要无脑莽过去,这样的人虽然热血无畏却一定是个笨蛋;按照上古先贤们的手法,“笨蛋却是一定不配做勇者的。”当然,如果这样的笨蛋还能凭借根性跨越实力的天堑把对手给莽赢了,那就一定是少年漫画……话说,都是成熟的大人了,也是时候从少年漫画的世界观中毕业了吧?
总而言之,逃跑很有意义。为了逃跑,当然也就需要有人拿出大无畏的精神来断后了。然而,既然已经有人在断后了,要是再矫情地来上几句“我不走!要走一起走!”“我不会抛下你!”之类的台词,那场景就实在是太尴尬了,完全是几十年前的审美,真的不太适合出现在正经的战斗场面上。别人既然已经赌上了性命给你铺好了逃生之路,你就麻利果断地上路,坦率地背负着同伴们的性命,认真地活下去啊!审美都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也只有这样不矫情不做作的角色,观察者们才会喜欢呢。
让大家都很庆幸的是,“龙之心”阿索格便是这样一位不矫情不做作的主儿。实际上,当他的死忠,燃刃氏族的双刀布林以及冠军角斗士洛根暴起攻击的前一秒钟,他就已经开始落荒而逃了。
自然的,身为金帐可汗,外加上奥格瑞玛氏族联盟中一众传奇高手,就算是真的要逃跑,也一定要比许多屌丝高才行。于是乎,在大家以一个瞬息确定了逃跑路线之后,已经身负重伤了的天灵萨满隆萨斯,直接从腰间取下来了一根雕琢着异兽图案的图腾柱。他随手将图腾柱砸在了地面上,一阵烟雾闪过,三头大小堪比北极雪的巨狼便从地面上长了出来。它们的外形和体型都无限接近于冬狼中的古老种,双目仿佛浑然一体的蓝宝石,浑身的皮毛都煞白如雪,但又套着金属的甲叶。华丽的雕纹在厚实的甲叶上形成了类似于图腾纹章式的图案。
“芬梅尔神狼,速度最快的风元素生物之一。这种能力已经接近于龙种的元素灵,他都能封在图腾里面吗?”疾风微微扬了扬眉毛。
“毕竟是天灵萨满嘛,就算是已经五痨七伤了,总归还是会有点底蕴的。”陆希道。
金帐可汗扶着隆萨斯跃上了狼背,快速前进,待自己骑上另外一匹狼的时候,又向那边的老牛头人大宗长伸出了手。然而,这位堪称传奇的老牛头人却微微地摇了摇头,露出了洒然和觉悟的笑容。
“年轻人,你代表未来!”牛头人大宗长用眼神留下了这句话,然后回过了身,手持粗壮仿佛廊柱一般的铁杖,直面着陆希和疾风。这个时候,狂暴的独目凯佐在乱舞了一阵后终于进入了停顿的贤者时间,随即被两名半人马刺死;而冠军角斗士洛根也被陆希当场开了大号的瓢,死的不能再死。
“我们已经失去很多未来了。”年老的牛头人传奇强者在心中叹息了一声,但当音量从自己的嘴中呼啸而出的时候,便化作了巨大的咆哮声,震天动地。气流伴随着能量的波动,几乎将空气都凝固了起来,化作了空中的大浪,席卷而去。魔力在这吼声的吹拂下,就如同风暴和巨浪面前的无数扁舟似的,随时都有可能倾覆。
战吼是很基础很大众的“超自然”技能,稍微强力一点的兽人和诺德人武士,大约只要到了精英杂兵小队长这个水平便能使用了。在赫加罗斯山脉以南,这种能力被视作野蛮人的标配,但在以北,就成了受人尊敬的强者的象征。可无论如何,在有家室有后台有传承的各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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