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8章 揭谜底的自首 (第1/3页)
1月26日,星期五。
当目暮警部接到桐谷入境的通知,赶去的时候,桐谷早已经向机场警察自首了,在飞机上就对媒体说了。
而获取了桐谷的口供后,警方发现他的口供与柱名巧所说的证词有出入,犯案过程不吻合。
按桐谷所说,他杀害板垣的杀人动机确实是嫉妒恨,恨只有板垣一个人被事务所录用,当初说好同进同退的,结果却是其他人都没进去。
桐谷确实是利用新刺青去接近板垣,杀人地点就在板垣的公寓,凶器是速效安眠药,再加上板垣的衣服,所以没有血迹。
桐谷带去的大包,没有装下板垣的遗体和他的旅行杂物,桐谷也没在板垣公寓里找到足够大的包,最后是让板垣的脑袋露在了大包外面,但是有用板垣的衣服包裹住。
桐谷那天开的并不是驾驶席在右的车子,而是驾驶席在左的车子,为的是更加接近路边,好停车。
桐谷在处理遗体时,并不是桥上的临时停车处,而是在排队的车流中,而且是在路灯间的黑暗地带。
不过,桐谷的车确实在柱名先生的车旁,桐谷当时有留意周围环境,借助焰火闪耀的光芒确认,前、后、右前、右、右后,五辆车里的应该都不会注意到他。
车窗玻璃,除了前挡风玻璃窗,其它都是那种从里面能看到外面,但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的类型,所以右方车子,也就是柱名先生的车子中人看不到他。
后方、右后方的两辆车子,桐谷通过它们的前挡风玻璃窗,确认里面的人都在看焰火。
前方、右前方的两辆车,桐谷看不到,但能听到他们的说话,确认注意力也在焰火上。
可以说,桐谷确认当时并没有人会注意他的行动,所以才会行动的。
而他下车时,大包好好的,并没有露出什么东西,他还没胆大到拎个人头外露的包,出现在公共场合,虽然那是夜里,也是路灯照不到的地段,但他不敢确定别人真的不能借着车灯看到。
对此,警方根据桐谷的口供,进行了现场还原,琢磨再三,觉得应该是柱名巧说错了。
柱名巧确实有在听到焰火声音的时候,借着焰火闪耀的光芒看到桐谷作案。
但柱名巧看到大包外的人头,还有桐谷手腕上的刺青,应该是借助了桐谷车子内的灯光,在开门关门的时候。
因为天冷的关系,柱名先生的车,车窗是完全关闭的,所以桐谷从侧面看,看不清楚车里的状况,而当时柱名先生车后座上的柱名巧一直没有说话,所以桐谷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而桐谷因为吸烟的关系,所以车窗玻璃开了一条缝隙。
就这样,柱名巧就是在桐谷打开车门时,在他车子内部的灯光亮起时,透过缝隙看到了桐谷车子后座上的大包。
桐谷证实,他下车准备拿包的时候,发现包裹人头的衣服松动了,他重新包裹了一下。
柱名巧看到的就是那时候露出的人头,至少是锯子头发,至于整张脸,有可能是后来慢慢添补上去的,当时只看到部分。
而柱名巧看到的手腕上的刺青,是桐谷重新上车以后,为了放松心情吹吹风,放下了车窗。
桐谷举起右手吸烟时露出了刺青,柱名巧能够看到,同样也是因为桐谷车内车灯亮了起来。
也就是说,由于柱名巧没有被桐谷发现,桐谷自认为没有人注意到他,于是就堂而皇之的在桥上把板垣的遗体抛入了河中。……
对于这个结果,山崎比较认同,一个带着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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