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大汉新朝的基本国法

第九十三章 大汉新朝的基本国法 (第2/3页)

目前为止,在荀彧、杨彪等人的努力之下,洛阳城内的百姓差不多完全安置好了。这主要是原来就有百来万是城内的原住民,他们好安置,就只让他们返回各自原来的住处,给配他们可以生活到春耕之后的粮食,重新做好人口、房产等等的统计登记。荀彧与杨彪等几百人,日夜不停的忙活了十来多,并不时的增加人手,到现在,荀彧的工作组,足有千多人,如此,才堪可把洛阳京城的人口、房产等完全统计好。

城内的百姓,现在亦基本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正如火如涂的开展春耕工作。

洛阳人口,现在差不多足有两百万人,其中,有几十万人不是原来城内的居民百姓,而是临时安置他们住进来的,这些百姓,都是其家园尽被董卓贼兵焚毁的百姓,如果把他们引导回原来的住处,还得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助他们恢复家园,放着城内许多被迁走的百姓的房子不利用实在是说不过去。

不过,全城百姓,不管原来有没有田地,所有能够进行耕种劳动的人,都会给他们分派田地,让他们去耕作。有田地的,暂时让他们去耕作原来的田地,不够,可以与再调拨一些田地给他们耕作,多的,耕作不了那么多的地主之家的田地,自动收归新汉廷官府所有,再分派给没有田地耕作的百姓。反正,洛阳方圆几十上百里的地方,都适合耕作,没有理由任由那些田地丢荒的道理。准确来说,现在,洛阳城内外,包括地产、房产什么的,都暂归官府所有,等到一切都统计清楚之后,属于原居民所有的地产、房产,留下足够他们居住、耕作的地方田地,别的,也全收归官府所有,进行统一的分配。

如果是一般时候,如此做,肯定会引起许多的人反对争纷,但是,经历过一次董卓的洗掠,几乎使得他们失去所有的情况之下,这种政策,还是没有太多的人敢多说或反对的。

但这种政策亦只是暂时的,刘易现在如此做,只是尽可能的给予广大百姓一个公平的生活起点,让所有的人都可以进行自力更生,等到春耕过后,所有的百姓都可以靠自己活下去之后,或许还要做出一些土地调整,以确定今后那些田地归谁所有。后世的分田到户,刘易觉得在如今的情况大势之下,还是可以实施的。到最后分好田地,百姓们要怎么样处理处置分给他们的田地,那就是他们自己的自由了。

只是,绝不允许田地丢荒的情况发生,因为现在可不是后世,不耕作可以到别处去打工,可以赚钱卖粮,如今的大汉,可没有太多工业,没有太多别的工作可以让百姓去谋生,所以,发展农业是振兴大汉的基本,什么都不要说,第一点就是要百姓人人都有粮可渡日。将来若有人有别的出路谋生,分给他们的田地,可请人耕作,或者可卖给别人,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够使其丢荒。这一点,是硬性规定,凡一年时间不耕作的田地,到时候又将收归官府所有,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当然,在分配田地的时候,亦不是采取平钧分配制,是根据百姓个人的劳动力,采取一种多劳多得的制度,可耕作一亩的,便领取一亩,若有能力,能够耕作十亩,也一样把田地分配给他。如此,可大大的激励百姓多耕作田地。另外,如果现在领多了,今后无力耕作那么多(是指没有确定落实田地归谁所有之前),又或者不想耕作那么多了,还得把多余的交还官府,好让官府另外分配给别人去耕作。当确定落实分田到户之后,不想耕作的,可自行卖买。

如此,可使得田地灵活调用,不会使田地丢荒。

董卓在洛阳京城搜掠迫迁,把所有的富户朝官都迁到了长安,给予刘易最大的好处就是田地方面,那些无主之地,那些原来高官、富户之田地,尽皆可收归国有。也因为现在追随刘易的一众谋臣武将,他们暂时都没有太多私心,都是众志诚诚的以振兴大汉为己任,才会使得这种使用土地的政策得以实行。像历来,千古年来,都会给有功之臣封赏大量土地的传统做法,刘易刻意的没去说,手下的文臣武将,也没敢提起。刚定下这种政策的时候,追随刘易不久的杨彪倒有点意见,觉得应该给臣属分封一些田地,但刘易让他不要急,给对大汉有功之士,他刘易是绝对不会亏待的。

大汉现在可不似后世,人口众多,而可用的土地极少,现在,这天下,多的是土地,只要有能力去耕作,便不会说没有田地。

现在,陈群来到了洛阳,刘易第一时间便是让他根据自己的意思,暂行的土地政策来完善土地分配使用法等等。

解决好土地的问题,便可以大大的安定民心,百姓人人有田地,就等于给他们赋予了第二生命,他们将会把分配给他们的田地当作是命根子一样的来保护。这是汉人千百年来的固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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