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分工

第四百三十七章 分工 (第2/3页)

律师。

江至强和林子轩谈完之后,这份合同需要林子轩和李桉签字才能生效,然后他拿着这份合同和好莱坞的电影公司谈播出版权的事宜。

美国公司更加注重合同中的条款,会有律师进行逐条审查,所以每一项都要写清楚。

为此,江至强特意从香江请了一位律师过来,林子轩也在京城找了一位精通电影方面法律的律师,大家一起商讨。

而且,好莱坞、香江和内地在电影方面的法律有所不同,需要仔细沟通。

比如好莱坞和香江的电影都会进行分级,内地采用的不是分级制度,而是一刀切,但比好莱坞和香江都要严格。

“这就是国际化,都是法律术语,能看懂才怪。”林子轩翻看着一叠合同,无语道。

“看着麻烦,不过好处很多,出了事谁负责一清二楚,大家都方便。”于东回应道。

于东负责跟进谈判,了解整个过程,他对此很有兴趣。

“公司是不是应该成立法务部门了?”林子轩琢磨道。

好梦公司目前只需要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和演员签署演艺合同,这些合同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其中的薪酬。

就算是和其他影视公司合作拍戏,只要找律师代理就行了,不需要成立专门的法务部门。

不过随着好梦公司进入国际市场,或许真要请精通各国电影相关法律的专业律师了。

虽然合同条款要一条条的来,但事情其实没那么复杂。

在《卧虎藏龙》这个项目中,林子轩需要在九八年下半年拿出一千万作为启动资金,后续还要追加一千五百万,相当于三百万美金的投资。

在内地拍戏期间,好梦公司为剧组提供各种支持。

江至强拿着合同向好莱坞寻找发行公司,说服好莱坞的发行公司签订发行合同,并用这些合同向银行贷款剩下的七百万美金。

这需要在一年内完成,《卧虎藏龙》预计在一九九九年上半年才会开拍。

江至强还要在香江为李桉寻找制作团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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