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八十九章 就吃一口 (第1/3页)
法国人烹饪文化中,不吃猪蹄,虽说现在有阿尔萨斯猪脚这道网红菜,但实际上也只是吃个新鲜,反正莫里哀从来不吃。
不过袁州的金字招牌还是十分管用的,莫里哀心想:“我就吃一块试试味道。”
莫里哀拿起筷子夹起一块带皮的肉放进嘴里,第一感觉是q弹的皮带着脆劲,牙齿一咬就断开了,细嚼几下,糯糯的皮和鲜嫩的肉混合在一起既糯又嫩,味道好极了。
“咦,我再吃一口。”
“原来猪蹄这么好吃。”
莫里哀继鱼的美味以后他又发现了一种好吃的美食那就是猪蹄了,莫里哀决定明天就点一些猪蹄做的菜来吃,这太少了。
何况还有另外两双筷子,一个大猪蹄除了骨头确实没有多少,因此莫里哀三人没几下就吃完了开始盯上其他的菜了。
李研一那一桌就比较和谐一点了。
周彰居和李研一对于冷啖杯的兴趣浓厚,一上来就盯上了,他们年纪大了打算先吃点素的打底。
素的袁州准备的是两冷两热,激胡豆和煮毛豆是热的,卤豆干和卤海带是凉的。
“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看到激胡豆这道菜,真是期待。”周彰居略带感慨道。
激胡豆是川省的特色菜,以前平凡日子里打牙祭的菜,在清汤寡水的年代里,一碗激胡豆,可是大家最大的享受了。
而“激”则是一种新的烹饪方式,因此激胡豆的名字是带着食材和烹饪方式的结合体也算是少见了。
平常的激胡豆都是冷吃的,但是袁州端上来的却是热的,没错就是冉冉冒着白气的。
激胡豆原本是将炒好的胡豆放进调好的酱汁里面,一定要浸润至没有硬心才行,因此早就已经放凉了。
因此炒胡豆就是关键,考验的是火候的掌握。
对于袁州端上来的热的激胡豆,周彰居和李研一都很好奇。
用筷子夹了一颗形状饱满略带一点点黑色的胡豆,李研一放进嘴里,带着一点点热度的胡豆,用嘴轻轻一抿,皮就裂开了,露出里面香糯的果肉,咀嚼几下,韧韧的皮加上糯糯的肉,吃起来软韧醇厚,十分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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