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三人沉迷了 (第2/3页)
没事,我是算好食量的,你今天点了三个菜,但是平常一般只吃两个菜就饱了的,作为朋友我不能眼看着你撑着不管不是,胃胀了滋味不好受,而且你年纪大了,还是得多多注意。”
作为比珀森年轻五岁一直是夏玛很骄傲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厨神小店吃东西的时候,年轻意味着胃动力消化能力好,可以多吃。
“我不需要你帮忙。”珀森没好气道。
这样的金陵草,珀森觉得他可以来上三盘都没问题还需要帮忙?
还没有来得及多多掰扯,下一道菜就上来了,是汉斯的菜,才一接近一股浓郁的肉香就弥漫开来,十分引人食欲,至少汉斯忍不住伸长了脖子地往盘子里看。
一块块油亮的肉整整齐齐地放在盘子底部,周围是一圈还能看出点白色的百叶结,一个个圆滚滚胖乎乎地百叶结看着就是汁水丰沛的,仿佛咬一口,里面的酱汁都要溢出来一样,十分饱满的样子。
别说中间摆成一个圆形的一块块红烧肉了,晶亮的肉皮,层层分明,看着就软糯的红烧肉,漂亮的红棕色,香气扑鼻,肉香味浓厚。
平常珀森跟夏玛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几乎也是这样分开点菜的,坐时还有讲究,会坐得离荤菜远一点,因为他从来不吃荤腥,猛然间闻到大荤的味道,会从心里到生理的不舒服。
这里的位置连成一线的,但珀森已经做好了稍微离两位远一点的准备了,不太想闻荤菜。
可惜之前坐位置的时候被夹在了中间能够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百叶红烧肉的香味一出来,他就没时间想什么离得远近的问题了。
因为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浓油赤酱的滋味不停地挑战鼻子的上限,没有一点闻到荤腥的不舒服的感觉,相反还有点想吃,这就尴尬了。
作为坚持了几乎一辈子素食的珀森,自然定力还是足够的,管住自己不拿筷子已是极限了,鼻子想要闻一闻什么的,这个就有点管不着了。
主要是珀森也不想管。
“这个就是红烧肉吗,听食客们讨论都说很好吃的。”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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