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瞎子 (第1/3页)
金炜一个人坐在吉普车里,百无聊赖。
作为反恐支队的队长,像这种运送装备的小事,本不该她来做,只要派个司机就行了。
但听说是给二十二科提供装备,金炜还是主动请缨,一大早就开车来了西城老码头。
只是因为石元强。
自从蒲柳街地铁站毒气事件后,石元强这个名字就印在了金炜的心里,这个其貌不扬,甚至有些矮丑的胖警察,在事件中表现出的经验、调度力以及惊人的勇气,都让金炜印象深刻。
金炜出身于一个军人大家庭,从小就立志参军,所以她和普通女孩子不同,好胜心极强,处处都要和人争。
从上学开始,学校里一般的男生都不是她的对手,参了军,包括后面被选调进反恐支队,她亦巾帼不让须眉,处处争先。
她能做到这个队长,靠的不是脸和关系,而是实打实通过比武和加军功章把自己推上去的。
金炜知道这世上能人众多,她不是最优秀的那个,在学校在军中她也遇到过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只是她始终觉得,他们的优秀和自己无关,她会去立志超越他们,而不是去崇拜或者喜欢他们。
石元强却不一样,她不觉得这是一个可以超越的人,单论身高,金炜就高石元强小半个头。
可他又和那些优秀人的不一样,他第一次给人的印象真的是糟糕,如果不是武警有服从地方的要求,加上后面领导打电话关照,金炜真想给这个胖子一拳。
到了后面,他一个人“专断独行”地完成了任务,并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独自一人戴着防毒面具闯入卫生间抓捕了犯罪嫌疑人。
虽然没有见到过程如何,想必一定惊险万分吧。
石元强在M记餐厅的二楼,戴上防毒面具的那一瞬,金炜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所以,听说石元强又要下井,金炜要亲自来给他送装备,想见一见他。
当然,见到以后,石元强还是那个挫样,并没有什么改观,并且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有改观了。
但他精气神十足的样子,还是让金炜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警察。
人一旦带上了情感的色彩,再精明强干的女子,眼神都会变得不好。
金炜看了看手表,才过去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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