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阿凡达》的意义 (第2/3页)
的电脑上做大量的前置工作,这部电影,与其说是拍出来的,不如说是在电脑上做出来的,除了詹姆斯.卡梅隆,整个好莱坞没有第二个导演能够胜任这一工作,这并非是才华上,或者天赋上的差异,而是在好莱坞找不出第二个人,拥有卡梅隆这样的技术眼光和恢弘的想象力。
这也是为什么,丹尼尔从来没有打过自己来拍《阿凡达》主意的原因,其它电影,他都能够通过招揽人才来完成,甚至更换演员和导演,也并非不可以。但唯独这部电影,詹姆斯.卡梅隆是一个必要因素,假如丹尼尔能够请到詹姆斯,那么DD影业就可以自己做,如果请不到,那就做不了!
显而易见,詹姆斯和福克斯十几年的合作关系,不是丹尼尔能够打破的,他甚至都不用去尝试,就知道把詹姆斯挖过来有多不现实。
因此只有退而求其次,加入其中,分一杯羹。即便是这个计划,也要经过长年累月的谈判,知道前两天,福克斯那边才传来愿意合作的消息。
但同样的,对于福克斯来说,詹姆斯同样是一个必要因素,所以这个合作还必须得到詹姆斯的同意。
“如果詹姆斯反对,福克斯不可能和我们接触。”
丹尼尔想了想,给詹姆斯打了通电话。
意料之中,他正在自己的技术公司忙活,接起电话就知道丹尼尔的意思了。
“福克斯已经跟你们说了是么?说真的,丹尼尔,我早就希望能够和你合作一次,只是一直缺乏机会,没想到会在《阿凡达》上达成心愿。”
詹姆斯绝对不是那种一门心思只会扑在电影上的导演,在处理人情事故方面,他显然也相当擅长。这句话明显透露出,福克斯的松口,其中有他的推动——因为他“早就想和丹尼尔合作”,然后DD影业就“加入《阿凡达》”了。
詹姆斯确实没有必要讨好丹尼尔和DD影业,但是既然DD影业成为了投资商,丹尼尔本人还会加盟成为男主角,那么丹尼尔本人在这个项目不可避免拥有了很大的影响力,尽管《阿凡达》属于导演总负责的项目,可是项目推进过程中,依旧会存在许多分歧,需要拥有话语权的人彼此协作,比如他本人,福克斯,丹尼尔,乔恩.兰道等等,支持詹姆斯的人越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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