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立场异 (第2/3页)
是一个新人作家,虽然你写的小说不错,但是,你没名气啊,想要报社给太多的稿费,这是不可能的,我相信只要你和《明报》签约了,这本小说在报纸上连载,等得到读者的认可,等有了名气,下一本书,那稿费会大幅上涨的。”
“我想出名,这很简单,《明报》可以先连载《品三国》,或者《明朝那些事儿》,先签一本,我吃点亏,每千字五十港元就行了。等连载一段时间后,看看读者的反响,如果得到认可了,有名气了,下一本书,再加钱,若是反响不好,不减价,甚至降价,我都可以接受。”
“这……”
余少哲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劝说了,他感觉到李建华的态度很坚决。
宋有德和余少哲的父亲关系好,这不假,而李建华向《明报》投稿,余少哲作为报社编辑,为了自己的事业考虑,他更愿意牺牲李建华的利益,而让报社以较低的价格获得《诛仙》这本小说的连载权。
两天前,余少哲初次看到《诛仙》这本小说,虽然内容不是特别多,但他已经肯定这本小说能火,第二天,他把稿子递交给了报社总编。
当时,总编有事要忙,没有急着看,到了今天上午才有时间看。
总编看过之后,觉得这本小说肯定能够大火,当即把余少哲叫到办公室,询问作者的信息。
余少哲为了表现自己有能力,主动把稿费标准定为每千字四十元,当时,总编就说了,如果能够以这个价格签下《诛仙》这本小说,那就给余少哲加薪。
其实,李建华明白其中的道道,《明报》是私营的报社,余少哲是这家报社的员工,他觉得对方不会为了让他多得好处而损害报社的利益。
余少哲沉吟片刻,正色道:“说实话,《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并不适合在《明报》上连载,《诛仙》这本小说是挺好看的,每千字四十港元,这稿费标准已经很高了。如果你不能接受这个价格,我真的没法帮你了。建华,你可以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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