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九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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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第1/3页)

“符咒。”

李忠仁看着柳如烟手里的一张符。

上面画着某种诡异的纹。

为什么说诡异呢?

明明明是平面上的图案,但你如果仔细的观察,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用灵魂感知,就会发现,它,是动态的,是立体的,甚至给人一种仿佛是活着的感觉。

“这是穿墙符。”

柳如烟开口道。

“灵气没落的时代,它就是一张废纸,只有在这灵气复苏的时代,它才能够使用,而琉璃金这种东西,恰恰是在末法时代诞生的玩意,很难处理,可面对穿墙符咒,却没有任何的意义。”

说罢,她便将符咒贴在了面前的琉璃门上,然后就走了进去。

李忠仁自然也跟着走了进去。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长长的甬道。

甬道的尽头,还有一扇门。

但是面对这扇门,柳如烟只是一挥手,门就被切割成了若干块。

门的后面,就是主墓室了。

没有什么太的东西。

事实上,像是盗墓里的那种神奇的坟墓才是少数,大多数的坟墓,也就是这样了,毕竟,这玩意的工程量并不小,能够做到用琉璃金包裹,已经是非富即贵了。

墓室的正中央,有一口棺材。

不管是李忠仁,还是柳如烟,都感知的分明,那特殊的波动,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嘭!”

终究是江湖客。

柳如烟也不废话,抬腿就是一脚。

棺材的盖子就这么飞了出去,然后,金光弥漫,从棺材里喷涌而出,将整个墓室都照亮了。

两人走近看去。

在金光的映照下,棺材里的一切也看的分明。

里面躺着一具女尸。

穿着红色的葬服。

静静的躺在那里,时间仿佛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任何的痕迹。

甚至有一种她还活着的感觉。

只是,很快,她的身躯便哗的一声化作尘埃,然后,在她嘴的位置,一颗泛着金光的珠子落在了棺材里。

柳如烟一伸手,便将珠子拿了出来。

“老板,这是什么宝贝啊。”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它应该叫做明光珠,至于说它有什么作用,在末法时代,它也被叫做定颜珠,唯一的作用就是保持尸身不腐,但实际上,在灵潮复苏的时代里,它就被人叫做明光珠。”

“至于说它真正的作用,看到了这漫天的金光了吗?”

“看到了。”

“明光珠散发的金光,能够祛除一切邪祟,稳定神魂,在灵潮复苏的时代里,对于那些跟着一并复苏的邪祟,有着极强的镇压甚至是击杀的作用。”

“这是其一。”

“这漫天的金光本身也可以纳入体内炼化,并且跟灵气需要洗练不同,这些金光可以直接利用,有了它的存在,你基本上就可以说不用担心灵气会用光。”

“这是其二。”

“不过,明光珠最强大的地方,还是服用,吃了它,你就相当于多了一个丹田,并且这个丹田还会源源不断的产生金光灵气,日后你所使用的一切招数都附加这个灵气。”

“卧槽!”

“不过,代价是,你要能抗住金光对于灵魂的冲刷。”

“扛不住会怎么样?”

“扛不住啊,就会变成和尚。”

“??”

“哈哈,这东西,其实就是舍利子。”

“哈?”

“就是这样,所谓的金光,其实就是佛光罢了。”

“如果是体外利用,倒没什么问题,但如果你直接吞噬了它,那就要直接面对缔结舍利子的和尚的执念,扛不住,那你也会变成和尚了,到时候,你就会慢慢的变成他,当然,这算不算是另外一种形式上的复活,谁也不好说。”

“原来如此.”

“我们回去吧。”

扫视了一圈,柳如烟开口道。

“这墓室里,就属它有用,而且,也许真是天不绝我啊,这东西的确可以温养我的神魂,甚至能让我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但我看您一点也不激动啊,就好像老板你一早就就知道一样。”

“你像我一样,历经生死,也会如此,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倒是你,不问问我要怎么跟你分这玩意吗?”

“一人一半?”

“没那个必要,等我用它治好我的伤势,它就是你的了,至于其他的能力,对我来说,用处也不大,除非我想要赌一赌,一口吞了它,但对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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