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血色雒水29 (第1/3页)
行驶在山间的两辆马车,通体漆黑,车帘遮盖的严严实实,就连车夫也不知道车里坐的是什么人,只知道是出手阔绰的富人。
渭阳的眼线不少,尤其是监视白起动向的人。
苏摇铃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只用找出那些暗桩,再用幻术遮盖一二,就能完美脱身。
等马车沿着官道出了渭阳城,两辆车便分头而行。
一辆南下,绕过战场,前往邯郸。
另一辆则直奔丹水,秦军大营。
显然,苏摇铃就在前往丹水的这辆车上。
她固然可以用传送卷轴直接抵达战场,但白起不行,为了确保路上万无一失,她必须要全程护送。
郑季的销声匿迹让她有很不详的预感。
以对方的疯癫程度,如果说他数年来的谋划因为郑红的死毁于一旦的话,一定会展开疯狂的报复,而现在居然毫无动静。
事出反常必有妖。
要么,他在暗中报复,重新布局,要么就是在准备更疯狂的计划。
而丹水一战,想要获胜,就必须要白起。
一千人,一万人的指挥,她不一定擅长,但王龁擅长,可如果变成十万人,二十万人呢?
王龁的能力,苏摇铃多少也了解了。
他是一个不错的将领,但是战场经验依然很少,尤其是大战,这二十万秦兵若全是训练有素的士兵,倒也还好,可其中不少是韩人,去年还在家里种田,今年就被送来上战场。
当然,他们也不是白来的,赢了有军功,有田宅,有富贵,无数人甚至可以实现阶层的飞跃。
战场形势复杂,赵军将战线拉的太长,苏摇铃要的是一场足以打开玄门的决战,而不是一次次的试探和小打小闹。
既然是决战,就一定要最合适的人选。
若说天下间有谁能打这样的仗,那必然是白起。
苏摇铃见到这个头发大部分已经虚白的老人时,就感受到了他身上的血腥气和肃杀之气。
他只是坐在那里,什么都不说,都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压迫感。
白起的身体的确是没有年轻时那么健康了,病也有一些,都是长期行军打仗所带来的病症,但还不到重病的地步。
他坐在马车里,更多的时间在闭目养神。
偶尔也会抬头看一眼苏摇铃,“你不怕我。”
苏摇铃:“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也不会对我下杀手,我为什么要怕你?”
“你好像并不知道我做过什么。”
“我当然知道。”
苏摇铃不仅知道,还很了解,毕竟眼前的“武安君”,是在历史课本上有名有姓的人物,“同样是左庶长,王龁领兵二十万,却迟迟攻不下泫氏等城,而你,却能在伊阙破韩魏联军,这是你的成名战。”
苏摇铃说:“如果我没记错,这一战,你斩首了二十四万。”
这一战的军功,让他直接从左庶长,连升数级,任大良造。
没有哪个将领的第一战,是以二十四万人头为句号。
二十四万人,比现在在丹水的赵军还要多。
“三十多年前,你攻魏国,攻占魏国城池上百座,”
“十八年前,你率军拔楚城,破楚都,把楚王家的陵墓都烧了,秦王夸你武安天下,自此被封为武安君。”
为了攻破楚国别都,他挖了一条水渠,引水淹城,溺毙楚人数十万。
更不要说,这之后他攻韩,获取了多少城池,又砍了多少人头。
秦军从不被看好的边陲小队,变成战无不胜,令诸国闻风丧胆的恐怖军队,白起手上的人头功不可没。
因此,看见他的人无不双腿打战,很多人更是被他一个眼神,就能吓得跪地求饶。
但眼前的这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却似乎丝毫不怕他。
当然,苏摇铃对白起的战绩这么了解,并不是因为她了解秦国,实际上,她读书的时候,更喜欢的是楚国,她对楚国的历史更为了解。
而白起,就是凭借着淹死楚民数十万人,斩首无数,外加烧了人家祖坟这样的“丰功伟绩”,进入了苏摇铃的了解范围。
“我听说,让我前去丹水率领秦军攻赵,是你的主意,”
白起睁开眼,用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苏摇铃,“可我已经将战场的形势与他们说过了,先不说对面的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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