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The boxer (第1/3页)
斗牛犬队的整个8月就在汽车、公路、旅馆、球场上度过。
对球员们来说,这是巨大的体能考验,漫长的旅途和一场接一场的球赛,会让所有人疲惫不堪。
但同时,对这些还没有走出校园的年轻人,也是宝贵的人生体验。
他们沿着一号公路穿越了整个加州,望着广阔的太平洋,欣赏落日的余晖。
在亚利桑那和新墨西哥,一望无际的红色荒野填满了视线,在接近菲尼克斯时,国家公园里高大的巨人柱仙人掌令人惊叹。
在科罗拉多州高原他们遇到了一些麻烦,车子在大峡谷附近抛锚,全车人不得不下来推着走了五英里,大家累的精疲力竭,也导致他们在第二天的比赛中输给了科罗拉多大学。
这是客场旅途中斗牛犬输掉的第一场比赛。
科大的后卫杰伊-亨弗里斯打得斯托克顿晕头转身,这种攻击力比较强的黑人小后卫,始终是斯托克顿的噩梦。
接着他们又去了堪萨斯,有三个名字里带堪萨斯的大学,堪萨斯大学,堪萨斯城大学,堪萨斯州立大学。
其中最著名的是堪萨斯大学松鸦队,张伯伦的母校,也是篮球之父奈史密斯博士执教过的地方,这里可以说是美国篮球教练的滥觞。
如今堪萨斯大学的教练是之前UCLA的教练拉里-布朗。
这位不苟言笑的白人教练,试图将堪萨斯大学调教为全美防守一流的球队,他们上个赛季场均让对手拿70分,他觉得有些太多了。
结果这场热身赛,养足了精神的甘国阳和斯托克顿搭配,在堪萨斯拿下了91分,甘国阳在身高7尺1的白人中锋格雷格-德雷林头上砍下了31分。
这让拉里-布朗怀疑自己一个半月的执教训练工作是不是都白费了。
离开堪萨斯他们就一路向北,路过内布拉斯加的大草原,和威利斯-里德执教的内布拉斯加大学打了一场,跟着去往最北方的明尼苏达,打完这漫长客场之旅的最后一场比赛。
明尼苏达金地鼠队的6尺11寸白人中锋约翰-沙斯基遇到了之前格雷、克雷林等人一样的问题:完全不知道怎么防守甘国阳这样的中锋。
80年代的NCAA活跃着很多这样身材高大的白人中锋,他们天赋普通,但身材高大,力量强,基本功扎实,是队内必不可少的三秒区屏障。
和身体素质爆炸的黑人中锋相比,他们的优点是从小接受团队篮球的训练,战术意识强,能比较好的执行教练意图,所以很受大学教练的欢迎。
没有防守三秒,以及联防的存在,让他们在面对一些强力黑人内线时,并不是很吃亏。
可甘国阳显然是個奇行种,他具备白人球员的力量、聪明与基本功,也有黑人球员的爆发和活力,还有亚裔身上特有的耐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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