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风暴王印:风浪越大,我越强! (第1/3页)
早在【金鹿号】从大本营启航的第一天。
亲自掌舵的拜伦就已经借助对水手、天、海、船、帆这些熟悉事物的掌控力,将“心流”境界走到了极限。
距离约等于“万物呼吸”的【神见】境界,本来就只有一线之隔。
而想要不走“直视神明”的歪门邪道,纯靠自己努力真正踏出这关键一步,诀窍只有一个:
“倾空你的杯子,方可再行注满,空无以求全。”
那是摒弃一切杂念,极致专注后,得招又忘招的超绝境界。
拜伦刚刚在打神女芙丽雅时,那全神贯注,毫无保留的倾力一枪,恰恰在无意之间打碎了那一道挡住了无数剑士和超凡者的屏障。
让他终于突破桎梏,见到了另一重天地。
拜伦一开始还没有察觉到身上的异常。
直到驱动灵性辉光施展【血坛肉瓮】的时候,才发现本来只是勉强能用的三阶巫术,此时用起来竟无比丝滑。
而且就跟各家剑术流派中盛传的那些天才剑圣一样,只是刚刚突破,就瞬间把握住了自我之神的频率!
即使拜伦不是什么太张扬的性格,此时也不免自得:
“靠自己一步步领悟得来的境界,与靠着【暴风骑士】晋升由白银律法赐予的超凡能力相比确实区别不小。
幸亏当初没有贪图方便快捷,就选择另一条晋升路线。
看看【洞敌先机】伯雷塔尼亚就知道,晋升二阶立刻觉醒心流,晋升三阶立刻觉醒神见,但好多年过去,到现在都不能沟通自我之神。”
随着“鸣神降圣”状态渐渐开启,一切思虑的杂念都渐渐消退。
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如婴儿般不识不知,却又具备自我意识的灵动状态。
好像是体内另一个新生的自己正在渐渐苏醒。
拜伦闭上眼睛,奇妙的感觉在体内沿续,好像过了千百年,又好像只过了极短暂的一瞬。
那新生的“自我”便无限扩张开来,并且用无法描述的方式,接触周边天地,再从天地间抽取无以计量的复杂信息,反馈到他的大脑中。
这一刻,一切感官都被打通。
似乎可以用耳朵去“看”世界的五彩斑斓,用眼睛去“听”超过人耳接收极限的声波,用皮肤去“闻”数百米之外一棵小草的味道
精准预感积雨云中的那一次放电是在几分几秒,甚至只要他想,方圆十米之内有多少雨点落下都能数的一清二楚。
不仅仅是自己身体,周围的一切似乎也尽在掌握。
这种掌控一切的美妙滋味,让他心中赞叹:
“好剑术!”
当他重新睁开双眸的时候,一只眼睛还是蔚蓝色,另一只眼睛则化作赤红。
头顶炸开光圈,背后一左一右各自展开一只来自风暴提督的【风暴之翼】,一只夜魔王子的黑色蝠翼。
除此之外,身体的其他部位再也没有一点兽性的痕迹。
神秘莫测又威风凛凛。
光看卖相,就比那位神子强出不少。
飒——!
拜伦看着主动扑过来的神子,知道长剑的剑锋和大戟对拼占不了便宜。
没有再使用只是区区一阶奇物的手半剑【白霜】,而是一抖还没有还给芙丽雅的战斧,化作一杆灵光湛湛的粗大长枪。
力从脚下起,体内每一个骨骼、肌肉、筋膜,甚至连头顶风雨的力量都在瞬间被拧成一股。
往日里笨拙迟滞的力量像水一样在体内流动,以指尖发力,灌注枪杆,又化作最猛烈的炼金火药,推动着大枪轰然爆发。
轰——!
快如闪电,奔若雷霆的一枪,让方圆十米的雨幕都被凛冽的劲风炸的倒飞而回,化作水龙率先扑向神子,空气中都出现了一只空荡荡的大洞。
枪尖紧随其后,直指他半人半章鱼的脑袋。
【奥义·指尖枪】
暴风骑士是海盗和骑士的上位职业。
【暴风剑术】涵盖的一系列战斗技法:水战、陆战、剑术、骑砍、骑士冲锋等等中,枪术的精妙程度绝不在剑术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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