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四十一章 让罗贯中给写书

第一千五百四十一章 让罗贯中给写书 (第3/3页)

眼色,跑去拿来了笔墨纸砚,想了想递给了李景隆,毕竟马三宝的字还很丑……

高令时也很是期待。

要知道顾正臣曾在奉天殿作诗词,技惊四座,那一句“寄意天子委我令,我以我血荐轩辕”至今让人印象深刻。

只不过这些年来顾正臣一直没什么诗词大作,昨日的《好汉歌》虽然朗朗上口,水师上下都喜欢,可终究算不上高雅,比不上“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之类的传世之作。

顾正臣沉吟了下,用手蹭了蹭鼻子,咳了声:“那就作一首临江仙,日后附到《三国志通俗演义》的开篇之上吧。”

罗贯中胡须动了动,显然不太看好。

顾正臣迈步,肃然道:“考虑到三国鼎立多与长江有关,便以长江入题吧,且听好了,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罗贯中猛地抓断了胡须,疼痛也顾不上了,傻愣愣地看着顾正臣。

严桑桑眼神中满是爱慕,这就是自己相中的男人,当官能治民,当将能杀敌,当个文人墨客,那也是可以横扫南北的,就这首诗词拿出来,宋濂见了都得点头,高启见了也得喊一声服。

沐春、朱棣、朱棡等人敬佩地看着顾正臣,不愧是先生啊,文武双全,这文的本事,一点都不输任何人。

马三宝催促着李景隆赶紧记,还不忘纠正:“惯看秋风春月,不是爱看,也不是坐看,曹,你会不会写了?”

李景隆差点暴走,你行你来,就你那狗刨的字,能拿出手吗?

高令时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转身走远一点,这个时候太阳正舒服,躺着睡一觉吧。

人比人,不如人啊。

《好汉歌》、《临江仙》,一个粗犷大气,豪气干云,唱罢令人振奋精神,一个慷慨悲壮,荡气回肠,平添万千感慨。

简直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