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视角(之十三)女佣兼女保镖的合同 (第2/3页)
救世主,又好像充满着同情,仿佛她是一只代打的沙包。
不过她知道那男人强硬起来不容人反驳的。跟他硬碰硬无异于以卵击石,于是只好先委屈自己,乖乖跟他回了办公室。
不过尽管于湖新心里一直气愤难平,但林泽丰却在见到她的一刹那,感觉心情彻底放松了,或者说,一见到她,就感到隐约的快乐。繁乱的心很快就平静了。
这种情况很奇特,本来以为见到她会心乱如麻的,不见才会慢慢平静,没想到恰恰相反。他不是没看到她像壁虎般紧贴墙壁,由此他断定她记得酒醉前的那个吻的,但之后地一路缠绵就不一定了。
想到那晚,他居然心跳了一阵。
本来。他可以目不斜视的走过去,那个女佣合同的事也不用非要现在找她谈,但他想捉弄她,每当看她害羞和窘迫的样子,他就很开心。这是什么变态爱好,他搞不清楚,也不想搞清楚。他只要明白自己只要一欺侮于湖新就感到快乐就行了。
反正。这样的相处也不会很久了。她早晚会属于秀,而他会促成这件事。既然已经决定了。就不要犹豫了,绝不能犹豫!
林泽丰一边告诫自己,一边把办公室的百叶窗拉上,故意造成更加暧昧的气氛,果然见到于湖新紧张起来。他不以为意,因为两人照例是唇枪舌剑,接着他绕着弯的采取各种软硬兼施地手段,诱使于湖新签下了那份女佣兼女保镖的合同。
哈,这女人还想跟他讨价还价吗?做生意那么多年了,对付她还不容易。开始时态度强硬,偶尔答应她一些小条件,还要装得很恼火似的,让她觉得自己也扳回了一局,这样的话反抗心不会太严重。
其实她那些要求都是他预料之中的,而且是早就决定同意的,但让她经过一番战斗,她就会开心,继而在思想混乱中签下那个不平等条约。
唉,傻丫头,被人卖了,还在那沾沾自喜的数钱。可是她这样子真可爱呀,真想再这么多来几回,多逗逗她。如果秀不喜欢她就好了,那他----
不,不要多想。他今天之所以这么做,是想尽快撮合于湖新和秀,以这种方法断了自己心中不理智地念头。虽然这方法不怎么好,但却可能是最有效果的,他越恶魔,就会越衬出秀像天使,而且在困境中得到秀的安慰和帮助,非常有助于两人感情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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