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人生最好再不见 (第2/3页)
陆远上下打量了一番,甚是得意,转眼间便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啊!不行,这张脸太帅了,陆远自恋的想着……双手在脸上一顿揉搓,将有棱有角的国字脸,揉成了白白胖胖的小圆脸儿(你面团儿啊)。这下没破绽了。
山上打的越来越热闹,陆远摇摇头,转身回了“洞府”。山上打架,他自然睡不着觉,干脆借着月光,将“百毒烟岚连珠飞弩”拆开,开始改造。首先“百毒”、“烟岚”什么的,自然全数拆掉!连发也不能要,陆远喜欢狙击枪,弩一旦连发,其实将单发的威力大大削弱。
不管怎么说,红发老祖的手艺不咋地,但材料选的还不错!
那弩臂白森森的、不知道是什么异兽的骨头,既硬且韧,正是最上乘的制作弩臂的材料。陆远做着做着,就有些入迷,不自觉的加了不少更犀利的设计——譬如悬浮导轨,减轻对弩矢的摩擦力;加上杠杆式扳手,减少了上弦力量;双弦结构更加稳定,加装偏心轮有助于精确射击和稳定性;还有精密的扳机结构……
陆远身上材料无数,精神力又强大无比,想制作什么零件甚至能心想事成——因此等他醒悟过来的时候,“百毒烟岚连珠飞弩”已经被他改造得面目全非,就算放在红发老祖面前他都认不出来!
可是只看那前方“X”型的交叉双弩臂,与纵横交错的八根弩弦,配上闪耀着寒光的合金弩箭,人人都知道这东西是个大杀器!
在陆远的时代,这东西可有个凶悍的别名儿——“大炮”!
陆远这时候悔之晚矣,手里的活儿已经完成了大半,看着着实舍不得毁掉。最后只能将合金弩矢换掉,再给弩身那一看就不明觉厉的金属零件组给包个木头外壳,这才让外表看起来普通不少。
“以后啊,就叫你屠龙吧,接下来这段时间要拜托了。至于怎么到手的,得编个合理的理由。唔,寒家虽贫,但祖上也曾经阔过,传下来一两件宝物不算稀奇?不对,这件武器外表还是太新了。这样,我是李定国将军的幕僚陆赭石的七舅姥爷的弟弟的妹夫的小舅子,这弩是陆赭石送我的!大家都姓陆嘛……反正死无对证,就这么说定了!”
寒山寺一战,他的“擅剑”之名轰传天下,接下来剑能不碰最好别碰,容易引起别人联想。
屠龙弩、一对铁拳,加上“还没想好名字的道法”,这就是书生陆远接下来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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