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一百零三章:险滩急 (第1/3页)
帮主大殿内,倒挂的邹华一跃而下,「哗啦」一声掏出了腰间的九节鞭,局促不安的眼神射向大门口,心中忐忑不安。
「怎么?」头顶传来一声喝问,语气十分不愉,邹华知道那是「蝙蝠」的首领,虽然在成为「蝙蝠」后,众人没有互相通报过姓名,甚至连自我介绍都没有过,只闷头做事,可经过多年的相处,他们内部还是形成了一套自有的命名方式。
譬如,武功最高,最得陈翘楚信任的,大家便在心中暗称为「首领」;似邹华这样断了一只手臂的,便被称为「独臂人」或是「断手」;而其他的则要简单的多,大都用兵刃或是武功命名,使双截棍的就叫「双截棍」,用伏虎拳的就顺理成章的叫做「伏虎」了。
很多人也许会奇怪,这群「蝙蝠」在加入之前,无一不是穷凶极恶之辈,似邹华这样的禽兽,论心肠之毒,手段之狠,在这群人中也不过排在中上。为何这样的一群人,会心甘情愿的认某人当「首领」?
其实这道理不难——因为他们是「蝙蝠」,蝙蝠是不能见到阳光的,而「首领」却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位,因为陈翘楚时常要用到他,所以「首领」抛头露面的几率被大大增加,这基本等同于,死亡的几率大大增加。
在邹华成为「蝙蝠」后的这几年里,他已亲眼见证了六个「首领」的死亡,就说上一个首领,使一对双手子母钺,近身缠斗好生了得,众人无一不服,却就是因为某次任务耽搁了时辰,比原定时间迟回来了半炷香时间,恰好与陈翘楚招待的贵客打了个照面,便在三日后曝尸荒野,众人这才知道,这使双手子母钺的首领,在成为「蝙蝠」之前,是那位贵客的结义兄弟,贵客某次与人结仇,便将身家性命托付给他,他却在背后暗算,与贵客的仇家勾结,害了贵客性命,夺了对方家产并霸占其妻女。
本来此事在江湖中也不算罕见,虽然人人痛斥此人,却始终抓不到他背叛的证据,只得不了了之,可奈何那贵客好生了得,竟在仇家手中逃了出去,在外躲了几年,不知是碰上什么奇遇,再度归来之时,已成了武功超群,人人敬仰的武林大豪,人们听说贵客被「子母钺」背叛的事,个个义愤填膺,誓要将「子母钺」碎尸万段,「子母钺」无可奈何,只得仓皇逃窜,最终被人所救,送来这儿当了一只「蝙蝠」,还成为了「首领」。
他的结义兄弟,正是如今在湘州鼎鼎有名的武林大豪赵三爷,武艺高强,任侠好义,加之门生无数,广交朋友,虽然并未开设门派,可湘州武林同道,无不卖他面子,隐隐是本州武林的领军之人。
那一天,他受陈翘楚之邀,来江岳帮总舵做客,陈翘楚心中自然有打算——江岳帮要借赵三爷的武林名望,若赵三爷这样的人物与江岳帮公开交好,那就相当于向整个湘州武林发出一个信号,自此以后,江岳帮也是大家的同道中人,其他门派的人,想「替天行道」也好,「匡扶正义」也罢,总之不能再咬到江岳帮头上。
说到此处,也许大多数人便不解——这赵三爷不是任侠好义,是个十分了不起的正道人士么?他难道不知道江岳帮在湘州的所作所为?竟自甘下流,与江岳帮交好,岂不是堕了自己的英名,反倒助长了武林的歪风邪气?
有人骂赵三爷不爱惜羽毛,纷纷与之断交,并扬言此人倒行逆施,我不愿与之为伍。所有人都以为赵三爷会就此众叛亲离,成为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可过了几个月,却发现赵三爷手下的门客不减反增,而且又包下了上千亩的田产,生活越发红火,出手也更加阔绰了,「赵三爷」这三个字,成了湘州武林的金字招牌,人人都以能与之结交为荣。
大伙这才恍然大悟,人人都说赵三爷不爱惜羽毛,可当赵三爷的羽毛卖出了一个不菲的价钱的时候,他非但没有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
鼠,反倒成为了敢为人先的榜样。
赵三爷与陈翘楚的合作愉快的达成了,自此以后,好像打开了一个口子,湘州的大小官吏也好、门阀世家也罢、武林群雄、豪绅贵族……都纷纷接过了江岳帮抛来的橄榄枝,为此,他们早就替自己寻得了最合适的开脱——赵三爷那样的英雄人物都做得,我何尝做不得?
最后的结局皆大欢喜,江岳帮得到了湘州各界人物的认可,而那些大大小小的人物,便捧着金银置办了新宅子,用那最华美的绫罗绸缎裁剪出合适的华裳,只为博得他们最思慕的美人一笑,所有人都将那个曝尸荒野的「子母钺」遗忘了,是啊,一个做了坏事的人得以苟且偷生,还迟了这么多年才死,这已是对他的恩赐,无论放到哪里,「子母钺」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