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二章:暗流涌 (第3/3页)
屠人全村这样的恶行,当然不只他一个人做过,江湖仇杀,常常叫嚣要「杀得你全家无人生还,鸡犬不留」,虽然大多是实力不济放出来的狠话,可江湖中总有那么几个言出必践之人,因此灭人满门或是全族的仇杀,虽然稀少,却也绝不是一件都没有。就好比曾经的白沙寨主武佑,就曾因私怨杀了司神医满门。
那么多的灭门案,何故邹华灭赵家村一案,会引起那样大的震动,甚至连「七大圣」这样的人物,都因此出动了两位,对他展开长达数月的追杀呢?
原因有两个——第一,赵家村跟他没有仇,相反,赵家村还曾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之所以会路过赵家村,是因为他被仇家重创,伤中濒死,赵家村长的独生女赵洁见他可怜,救下了他好生照料,这才捡回了他一条命。
第二,他是个畜生,不折不扣的畜生。
可伤好之后,他却兽性大发,将日夜照料他的赵小姐先女干后杀,而后为了发泄心中杀意,竟就势而为,灭了赵家村全村扬长而去,待得正派人士赶至赵家村,只剩下一地的尸首,呜呜盘旋的乌鸦,村口立着一根长长的竹竿,七八个孩子吃奶的婴儿被串在一处,竟还一时未死,乌鸦啄食声与婴儿哭啼声交叠在一处,昔日如同世外桃源般的赵家村变成了人间炼狱……
邹华被正派人士群起而攻之,领头的是「七大圣」中的「混天」、「通天」二位,一路从湘州杀到了辽东,断了他一条臂膀,最多再追两天就可将他杀死,可关键时刻,「混天大圣」却因要事离去,碰巧邹华此时为一神秘势力所救,这才留得一条命在。
获救之后,邹华竟像变了一个人,他拼命想要向救他的势力效忠,而且天地可鉴,绝无半分作假,甚至为了表忠心,他甘愿为奴为婢,任人驱策,绝无怨言。
同样是救了他,为何他将赵家村灭门,却对那个神秘势力卑躬屈膝呢?
或许这是因为,他虽然是个畜生恶贼,可至少他还会算账吧——在他心里,赵家村能给他的最大价值,就是赵洁小姐的身体,还有几百条可供他发泄杀欲的庄稼人。可神秘组织却不一样,他们先通过朝廷,将使修罗刀的「平天大圣」支走,然后轻易出手,便挡住了「混天大圣」的关刀,如此实力,自然值得他俯首称臣,最关键的是,借着「报恩」的名义,他磕头磕得越发欢畅,***趾头时,只怕都舌底生津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天底下岂能有这样算账的法子——一切都以实力为准,道德仁义、救命之恩,都可以通通被忽视,若是这样,这天下岂不就乱套了么?
可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想没有想过一点,这世上不是每个人都有爹生有娘教的,即便是有父母教导的人中,许多人若没有律法的约束,也会变得无耻、卑鄙、唯利是图,做出来的事比之邹华只会更甚之。
实力常常会成为恶人作恶的工具,但也正是因为这样,那些武艺高强却仍行侠义之举的人,才更加值得人钦佩。
邹华苦苦哀求神秘组织接纳自己,可对方却将他蒙着脑袋送了出去,告诉他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他未来的主人。
在船上颠簸了不知多少天,黑布刷的被取下,刺眼的阳光令邹华几乎睁不开眼,他抬起手挡在眼前,费力的睁开眼睛,却立刻魂飞天外——这不是云梦泽么!我又回湘州了!
「我叫陈翘楚,从此以后,你的命是我的。」头顶响起这个声音,邹华抬头,看见了他的主人。
他成为了一只「蝙蝠」,蝙蝠会给人带来黑暗,但同样,他们也永远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一旦暴露在阳光下,就会被灼烧成一堆灰烬。
所
以在那声「敌袭!」响起时,邹华是第一个警觉的,因为他感受到了他的「阳光」正在逼近。
「平天大圣」修罗刀上的杀气,他一辈子也忘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