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下山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下山 (第2/3页)

个女人为他挡住本该射进他喉咙的弩箭,他背着她的尸体一路逛奔,为她找到安息之处之后,折返回去,杀光了那个武装组织的所有成员。

他把他们的头颅堆成一座小山,他在那做小山前演奏他为她谱写的风琴曲《雨季》。

他们本来只是雇主和杀手的关系,她雇佣他干掉她为她体内注射迷药又侵犯她的继父,只不过当秦牧完成任务之后,那个女人并没有钱付尾款。

但是她很漂亮,那种带着些哥特风的漂亮。

于是他不仅多了一个没给他结清尾款店雇主,好多了歌时刻想着买买买的女人。

她酷爱时尚有些庸俗。

秦牧关于女人化妆品,服饰的那些浅薄的认知,都是从她那里学来的。

例如什么叫克莱因蓝,什么叫拜占庭风,那些繁复的口红色号,甚至是女人上围的罩杯怎么算......

时至今日秦牧对她的长相已经有些记忆模糊,甚至名字到底伊莎贝拉还是伊丽莎白有些搞不清楚。

这个女人为他而死,他如此迅速的遗忘。

可能秦家的男人都是薄情郎吧!

但是他跟她一块看过的一部电影,倒是记忆深刻。《穿普拉达的女王》,那部电影让秦牧重新认识了什么叫时尚。

他至今可以背诵电影那段经典台词,是一位时尚界资深人士对她的年轻女助手说的:“你挑了那件蓝色的条纹毛衣,你以为是按你自己的意思认真选出这件衣服。实际上你不知道:从2002年奥斯卡·德拉伦塔的发布会第一次出现了天蓝色礼服……很快,天蓝色就出现在随后的8个设计师的发布会里,然后它就风行于全世界各大高级卖场,最后大面积流行到街头,然后你在廉价的卖场里买了它。……你觉得你穿的这件衣服是你自己选择的,以为你的选择是在时尚产业之外,其实不然,你穿的衣服实际上就是这间屋子里的人,替你选的。”

这段台词的意义甚至超越了电影本身,也超越了时尚的范畴,它某种意义上佐证的是“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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