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五章反杀案(2) (第2/3页)
陈国威这个案子,除了侮辱了陈国威的姐姐外,根据口供还有一些丽江返杀案和昆山龙哥返杀案的影子。
这个案子韩韬确实有接手的意思,这个程文静也是个不错的人才,她在当地有一个外号叫正义律师,打过的大多数官司都是不收费的,很适合来名堂律所的公益部。
现在名堂律所公益部是陈燃的师兄挑大梁,虽然后期也分配了一些律师,但还是需要一些致力于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的律师。
虽说这是一个没有利润,甚至是往里搭钱的部门,但是韩韬却务必重视。
要知道,法律援助对于律所,还有律师而言具有多方面的好处,其中也包括扩大案源和业务范围。
还能提升律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潜在的案源转化以及符合律师职业道德要求等等。
陈国威这个案子出来之后,陈母和陈乐根本没有钱请律师,法院的公派律师又水平有限,所以程文静的主动援助全是母女俩的救命稻草。
韩韬看过资料之后,知道陈文静确实有一定的水平,但是她在这次案件里却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太贪心了。
陈国威的情况,如果只是争取一个防卫过当,那还没问题,但是她做的是无罪辩护,而不是减刑辩护。虽然她列举了冯守义一方的涉黑的罪行,以此来证明陈国威一方是被
压迫后进行的返杀,是正当防卫。
但是无罪辩护对证据的看中,尤其是跟检方打官司,最麻烦的就是要证据齐全,哪怕小小的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是很难打赢官司的。
现在陈国威的案子,检方的证据都表明是他持刀故意杀人,而且为了快速结案,检方利用的都是最有利的证据。
所以,任凭程文静舌战群儒,竭尽全力的据理力争,也没能成功。因为你拿不出证据证明陈国威无罪,那什么都是白搭。
而且她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跟法官提出为陈国威减刑的辩护意见,最后就导致了无罪辩护失败,法官根据检方诉讼申请进行了死刑判决。
所以,韩韬才觉得程文静考虑的不够全面,要知道做无罪辩护的时候,辩护律师是可以提出量刑意见的。
所以她完全可以即做无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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