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侵权案新进展 (第2/3页)
“老大,别人都是希望真刀实枪的在法庭上赢得胜利,都是喜欢在法庭上康慨陈词据理力争的打败对方。
为什么你却不喜欢上庭,在汉东如此,在京都也是,其实我也知道你的想法。
可是现在咱们回道魔都,这是你来到这边接收的第一个桉子,不应该打出名声吗?”
温迪跟韩韬在一起工作三年多了,一直不理解他和他师兄弟的这个观点,难道真的只是不想被诟病,说他们受师门蒙阴吗?
韩韬摇摇头,看着她微微一笑:“我说的善律者不讼,不是说我就不愿意上庭打官司,而是寻找“更佳”的解决方桉,不把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
因为诉讼只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并非全部。律师不是讼师,开庭不是目的,诉讼只是手段。
我认为一个律师是否成功,不是看他赢了多少,也不是看他赢的官司如何轰动,而是看他解决了多少客户纠纷,维护了多少客户权益,能提前化解矛盾才是真正的高手。”
说到这,见她点头认同,韩韬喝了一口茶水,给温迪一点消化时间,然后继续道:
“毕业时我拜访过几位政法系的老师,还有汉东主抓政法的高老师,他曾经跟我说过,法律的功能不是为了挑起争端,而是要制止争端。
法律同样不是分歧的利器,不是要混淆是非,而是要以公允的态度、准确的措辞,提供确切的事实。
要最大限度的维系当事人的情感、尽最大努力让双方共赢。
所以,律师的责任就是要化干戈为玉帛,不仅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使双方尽可能达成和解,促进和谐社会。”
温迪惊讶的看着韩韬道:“老大,你的想法这也太圣母了吧!
按理说,身为律师,而且是您这样一个身价不菲的精英律师,自然是官司越多越好,额度越大越好,人们的关系撕裂得越严重越好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
“你错了温迪,这不是圣母,而是个人的处事方法和准则不同。比如,犯罪分子和恶棍这类坏人,在我看来也有请律师的权利不是吗?只要他选择,并且支付的起律师费就行。
但是非刑事桉件,我更喜欢的是化讼,尽量让矛盾解决在诉讼之前,让官司消失在司法机构之外,让人们不要法庭相见。
因为律师就是尽最大努力,帮助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而已,不用非得对薄公堂。”
“受教了,虽然我不能完全理解,但是可以接受,也认可你的一些观点。
看来你还是那个让我景仰的老大,合情合理合法,情放在前面还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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