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又是个遗迹 (第1/3页)
楚诚隔着屏幕见了这蜥蜴怪的表情也觉着搞笑。
他寻思这玩意也是年轻,死侍的肉也敢吃那是真滴勇。
刀枪不入永生不死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无数人愿意用一切财富和力量来换取的东西。所以正如一身自愈因子被无数人觊觎的金刚狼,死侍在漫威也从来不乏人惦记他的自愈因子。
但那显然都是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几乎所有这么尝试的人都失败了,每个打他死侍主意的人最后运气都并不是很好。
因为他身上可不仅仅有自愈因子而已,还有癌细胞。
就这漫威世界的癌细胞可能比其他诸天万界都要更叼,几乎无解。比如雷神4里出场的女雷神简福斯特证明了,就连雷神之力也无法抵抗癌细胞,反而会加剧症状。
这个世界观下癌细胞几乎无解。漫威地球的科学家能解决一切难题,能轻而易举制造出恐怖的超能力,连神都能抹杀的终极武器,可魔法也好科技也好大多数人都拿癌症无能为力。
而死侍恰巧就是个特例。
死侍的自愈因子要远远比金刚狼更强,但甚至有点强过了头。过于强大的自愈能力使得他全身细胞过度增生,再加上他不是变种人、不像狼叔的自愈因子那样与生俱来,身体本身排斥自愈因子的存在,所以按理说如果是正常人的话他的身体应该早就被自己的自愈因子杀死了。
但好巧不巧,就像武侠套路主角因机缘巧合中了毒或受到内伤结果恰巧满足了某极其苛刻的绝世神弓的修炼条件一样,死侍也正是如此。
他在获得自愈因子时癌细胞早已扩散,已经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了。结果自愈因子的出现立刻在他体内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癌细胞和自愈因子相互排斥相互消灭,但在强大的再生能力下谁也奈何不了谁。
所以死侍是个不死战士的同时,还是一行走的瘟神。他全身上下每一寸几乎都被癌细胞所填满,所以可以想象他的肉吃起来是什么味道了。
“叫你敢咬我,叫你敢咬我......”
死侍一剑接着一剑把那蜥蜴怪的脑门给剁成了稀碎,感觉好像还不解气,还掏枪对着它脑门啪啪啪轰了一连串。
旁边那断了手的熊怪手腕断处血流不止,痛得嗷嗷直叫。但剧痛非但没让它退却反而更激发出了野兽的凶性,它似乎瞥见自己断手的罪魁祸首死侍正专心在捅自己的队友,屁股后面空门大开全是破绽,想都不想便怪叫着再冲了上来。
而此时楚诚操作下的蝙蝠侠已闪到了它面前。熊怪气在头上,哪管挡在面前的是谁?怪叫一声便挥拳打来。
从这体型便能看出它的力量极强,在这整队怪物里也以力量着称。但蝙蝠侠不和它正面硬拼,楚诚依照红色标识提示操作蝙蝠侠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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