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第2/3页)
在脑海中浮现:“这是出自《周书》中第二十七卷中的祭义,曰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人之生也,皆寄形于父母胞胎,死后魂升于天,魄入于地,唯三尸游走,名之曰鬼。”
他拿笔将这句话写在草稿纸上,脑海中的思路逐渐清晰:“妖、魔、鬼、怪皆为人之天敌,然而只有鬼是出自人,因人死之后所化。若是单纯写鬼,必定无法评甲!”
“如何写鬼?”
李长歌又陷入沉思,不能单纯的写鬼,那又该怎么写?
字数不限,但因为是短篇,必定不能太长,时间却是三天,可见这次考题的难度。
李长歌并没有急着下笔,而是阅读起了脑海中有关鬼的书籍。
到了第一日的晚上七点,李长歌睁开双眼:“题目是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意思是鬼来自于人。单纯的写鬼必会落了下乘,纵使写得再好,能达到万人追捧,终究不对题目,倘若写人,却又不行……”
忽然,他眼前一亮,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那一篇小说……”
他心潮起伏,看着桌上的纸笔,眼中异彩闪烁,既然不能单纯的写鬼,写人,那么就写两者的结合,那一篇小说绝对是佳作!
他拿起笔准备开始写时,却又皱起了眉头。
这个世界对于鬼的态度是憎恶,视之如天敌,如过街老鼠,倘若自己写那篇小说,未必能合主考官的胃口,甚至有极大的可能被弃之如敝屣。
毕竟那篇小说放在这个世界,未免太过惊世骇俗了。
思前想后,李长歌终究还是放弃了那篇小说。
到了第二天,李长歌想了一个上午,却仍然没有想好。
门外已经有学子陆续交卷,也传来了一些人的哀嚎声。
到了下午,李长歌决定先写一篇,于是挑中了《聊斋》当中的一篇短篇《咬鬼》。
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老翁在房间里睡觉,忽然有一女鬼进屋压在他身上,并开始用嘴去嗅他的脸,腮、鼻、眉、额,都嗅了一遍后,便亲吻老翁的面颊,老翁害怕极力,浑身无法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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