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五章 中意

第二六五章 中意 (第2/3页)

乐意了,答应人家的事情你倒是痛快,可凭什么反悔了,这个恶人却让他来做?不去。杨越是抹不开面子,总觉得辜负了老人家的一片心意,想了想,算了,就去吃几口吧。

老妇人见到三人去而复转,很是开心,一家伙就端上来七八个菜。三人简单地吃了一些,夸赞老人家的手艺好,老妇人笑得很朴实,一边让多吃一些,一边用一双布满了皱纹的手往他们碗里夹菜。罗龙和罗熙作陪,饭桌上罗龙还在那表决心,杨越觉得,这货的口才可以去当指导员。

三人草草的吃完,老人家提着一袋子煮好的蛋让他们带在路上吃,张朝封两眼放光,杨越却只拿了两个。三人逃出了罗家凹,上了车,一路往回走。

杨越把鸡蛋给了司机,然后问张朝封,“你觉得这四个怎么样?”

“中规中矩吧。”张朝封道:“罗家两个堂兄弟,一个木讷,不是我的菜,我不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堂弟罗熙吧,嘴巴大,但是浮夸,不实在。比起他来,我更喜欢昨天那胖子。其余的两个也比较平庸,混两年等死的货,没什么亮点。”

杨越微笑不语,张朝封看了他一眼,“怎么?你的标准不会那么低吧?”

杨越摇头,“再看看吧!”

他心里倒是对罗龙有好感,踏实,能干。

而且有追求!

杨越注意过,罗熙是个摩托车迷,他外婆家的房子都贴满了摩托车的海报。村里人都说他勤快,能挣钱。不仅进过厂,还养过鱼。属于完全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那种底层奋斗型的人。杨越对这样的人很钦佩。更何况是这种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惜牺牲自己生活条件的。

七八千买一部摩托车……

在这穷乡僻壤,这不仅是奢侈,那更需要勇气。

他对罗熙的印象概括起来三句话:能吃苦,能奋斗,有目标。

一旦把这样的人送进部队,给他灌输几天集体荣誉感,那就是一个天生的打手。

放哪都是最锋利的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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