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中途 (第2/3页)
乘车离开的第五正,直接一个电话打到E市市局,希望他们将李丁的登记信息给调取出来,包括车牌号和详细地址,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能够做到对李丁的手机信息进行实时跟踪。
由于第五正当前已经掌控了整座E市之中的刑侦支队,在第五正的这种要求之下,几乎二话没说,李丁的家庭住址、车牌号、手机号,当前的手机大概定位,全都一股脑的发到了第五正的手机之上。
看着警方那边共享过来的李丁车辆行动轨迹,以及手机信号定位大概地点,第五正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在社会整体安全需要之下,任何不予合作的个人,都不过是在嘴硬罢了。
自由和责任永远都是相辅相成的,在具体法律框架之下,人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也要为社会的整体安全承担应有的责任。
以这种必要责任为基础的基础信息掌握,便是防范暴力伤害的必然途径。
虽然汽车卫星定位和手机信号定位,这两项基本的监控措施可以被轻易的规避掉,但只要李丁还是这个社会之上的普通个体,还想要享受基于手机服务和汽车保险服务的便利,那么他就不可能轻易的舍弃掉手机和汽车。
再者,身为律师,他应该更为清晰的明白,失去了手机服务和汽车保险服务的恶果到底有多么的严重。
所以,就算这帮律师天然的轻视一切官方力量,且为了炫耀自己的法律辩论实力,通常都会以抗击官方的权威为荣,但这种桀骜不驯的做派,不过就是做给旁人看的,在警方的绝对掌控能力面前,他们和普通人其实并无任何的区别。
再者,这帮高傲律师的合法权益哪天被人给侵犯了,还是得老老实实的打电话报警。
律师的一切威能都来自于公-检法系统,某些自以为是的大律师觉得自己能够以法乱法,通过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就能够颠倒是非黑白,以至于觉得自己似乎能够凌驾于公-检法系统之上,其实这不过就是权力膨胀之后的无聊幻觉罢了。
律师,是法律的辩护者,就算给嫌疑人辩护,也仅仅只是为了防止嫌疑人受到冤屈,又或者是受到来自于公-检法系统的压迫。
律师的主要职责,是普法和辩法,而不是自以为是的诡辩乱法。
大儒以文乱法,大律师以法乱法,说的都是诡辩之害,说得也都是权力膨胀之害。
脑海之中的各种思绪纷飞如燕,第五正的目光最终还是集中于李丁当前所在的具体方位,从电子地图上来分析,李丁此时应该在一家比较高档的餐厅之中吃饭。
身处于正常的生活节奏之中,说明李丁大概率还是生龙活虎的,只是由于餐厅再怎么高档也是有钱就能进的地方,人多眼杂,李丁在包厢之中被杀了都没人能够知道。
让车辆快速掉头的第五正,以最快的速度赶往这家高档餐厅,若是让李丁回家了,再想要进入他的家中拜访,或许又会被一句私闯民宅所阻挠。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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