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股市狂潮(十) (第3/3页)
章程中规定,假如梅岭空调受到除了梅岭空调原有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收购时,只要收购者持有梅岭空调的股票超过梅岭空调流通股总量的百分之十五比例,梅岭空调的毒丸计划将会自动启动。按照梅岭空调的毒丸计划,梅岭空调必须发行三亿股新股对收购者的股权进行稀释。而梅岭空调原高层管理人员,则享受以一元一股的价格优先收购这三亿股新股中的百分之六十也就是一亿八千万股新股,其中按照职务的高低,每个高层管理人员享有的优先购股权比例不等,其中最高的当属梅岭空调的董事长,享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新股购买权,其次是梅岭空调总经理,享受有百分之十三的新股购买权。假如高层管理人员中有人自愿放弃优先购股权,则优购股权可以由其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平均分配。优先购股权可以在梅岭空调原高层管理人员中转让,但是不得转让给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若全体高层管理人员都自愿放弃优先够买股权,则优先购股权全部作废。章程中还规定,无论这高层管理人员是否退休,他们享有的优先购股权永远有效,除非他们个人声明放弃。
章程中还有其他一些规定,但是对董勇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就是梅岭空调原高层管理人员的优先购股权。只要将这一条运用得当,陶大伟的收购成本将会增长数倍。
“汤董,关于梅岭空调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格认定,有没有什么标准?”董勇指着章程向汤宪忠询问。
“有,当然有!”汤宪忠笑着说道:“梅岭空调对此专门下发有文件,中间有非常详细的规定。这些人必须符合一下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一九八三年到一九八六年四年时间内到梅岭空调参加工作的。第二,在梅岭空调内担任高层管理干部期限超过三年,或者担任中层管理干部期限超过六年,目前担任高层管理干部的。第三,必须从梅岭空调上市第一天起就持有梅岭空调股票,并没有全额转让的等等。其他还有一些限制条件。我们当时专门做过统计,符合这个条件的梅岭空调高层管理人员只有二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