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答案(四)

第六章 答案(四) (第2/3页)

大的销售规模。这样下来,在很多商品领域,沃尔玛的销售量和采购量已经占据了绝对垄断地位,从而使这些商品的制造商沦落为沃尔玛的附庸,丧失了独立自主的销售能力,不得不看沃尔玛的脸色行事。

水墨兰在美国进修的也是商业,经董勇这么简单一解说,自然明白其中奥妙。但是具体到丽芳公司接手巨脑大厦项目上该怎么样操作呢?水墨兰还是不太明白。

董勇首先假设陶大伟真的是为了几百万的丽芳公司的股权而来的。那么在资金上丽芳公司就完全不用担心,仅仅付出五百万的商业贿赂就可以建立一个庞大的零售连锁业帝国,这无疑是一笔超值的买卖。

那么如果陶大伟布置的是一个陷阱呢?资金问题怎么解决?

董勇为水墨兰分析了丽芳公司的现金流量。目前丽芳公司每个月的销售回款为三千万元,如果刨除供应商货款不谈,那么丽芳公司整个运营成本约为一千万元。承兑汇票为六个月期限,假如丽芳公司在六个月内不用支付供应商货款,那么丽芳公司完全可以筹措到这一亿两千万元来归还承兑汇票。

当然,以丽芳公司的采购规模,想拖延供应商六个月的货款是不现实的,但是拖延三个月应该没有问题,这么算来,丽芳公司大约可以筹措到六千万的流动资金。

这六千万流动资金中,三千万由于归还粤城市工业银行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另外三千万则通过其它小型金融机构一般帐户提出来,作为丽芳公司从事零售业的发展资金。

将巨脑大厦装修成零售大卖场,五百万资金足够了,那么丽芳公司手头还有两千五百万元资金用于零售业的采购。

在零售业的发展模式上董勇并不打算完全采用沃尔玛那种大而全的超市发展模式。这是因为中国国情和美国还是有所区别的。中国人并不喜欢什么都到大型超市去采购,很多日常用品都选择就近的商店或者市场去购买。只有在购买家用电器等大件商品时,中国人才会到大商场去购买,这是因为商场够大才显得比较“正规”,而大商场的售后服务相对也有保障。

基于上面的原因,董勇打算让丽芳公司走一条家电零售连锁业的发展道路。因为家电单件商品价值大,从而能形成巨大的销售规模和采购规模,这就具备了和上游供应商讨价还价的有力筹码。而且因为家电单件商品的价值大,相对的价格降价空间也大。一斤大葱原价两毛,现在变成一毛钱一斤,降价幅度达到百分之五十,消费者也不会蜂蛹而至争相购买;一台彩电,原价两千二,现在一台价格两千元,虽然降价幅度不到百分之十,但是却可能引发抢购狂潮。

说服了水墨兰同意他的计划后,董勇还进行了一些准备,这些准备还起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银河区宋区长,他一直为银河区黄金地带巨脑大厦这块羞人的伤疤而耿耿于怀,而巨脑大厦这栋烂尾楼的数十名受害者三天两头到区政府上访更是让他头疼不已。当他听说丽芳公司对巨脑大厦感兴趣的消息后,立刻将董勇邀请到他的办公室,在办公室内,他竭力说服董勇接手巨脑大厦,并且代表区政府给丽芳公司一些相当优惠的条件。

这些优惠条件多数是镜中月水中花,中看不中用,没有什么实际价值,董勇丝毫不会动心,可是其中一条优惠措施董勇听却无法不动心,那就是银河区政府以每平方米一百元的价格在银河区东郊批三万平方米土地给丽芳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

这个条件董勇无法不动心。因为巨脑大厦的项目,董勇对粤城土地价格进行过详细的了解。宋区长所说的地段土地价格约为五百元一平方米。三万平方米的售价应该在一千五万元,现在,宋区长以一百元每平方米的价格给他,丽芳公司只要一转手,就可以获利一千二百万元。这钱就等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

宋区长为什么要白送给丽芳公司这么一个大礼呢?难道说天下真的有免费的午餐不成?当然不是,银河区的优惠政策也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第一,丽芳公司必需接手巨脑大厦项目;第二,丽芳公司在接手巨脑大厦项目时必需首先偿还数十名购买巨脑大厦楼花的商户的购楼款。这笔款项有三千万之多。

董勇一下子就明白了宋区长的用意。宋区长首先考虑的是形象问题,是政绩。巨脑大厦这个烂尾楼耸立在银河区最繁华的商业区确实不太好看,每次上级领导提起的时候宋区长就感觉是被扇了耳光般难受。丽芳公司假如能接手巨脑大厦项目,宋区长就可以避免了这样的尴尬。相反,这还可以作为他的政绩向上级回报。在宋某人的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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