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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鹦鹉有灵 (第2/3页)
虫控制鹦鹉舌头的大小,以此来训练鹦鹉学说话。
虽然此刻她手上没有蛊虫,但是若能保住鹦鹉的舌头,说不定还是有救的。
锦珩虽对洛贵妃的提议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一个鹦鹉舌头而已,能让洛贵妃开心,也不是什么费力之事,便准备开口应允。
锦鲤忙抢上前,双手抱拳:“父皇,鲤儿听说,灵物若是遇上命中的主人便会开窍呢!”
锦珩对她的说话感到新奇:“哦,这种说法倒是有趣!”
洛贵妃翻了个白眼,一只鹦鹉她也要护,这不是明目张胆跟自己作对嘛!倒是要看看你护不护得住。
“像如此痴呆的蠢物,你也管它叫灵物,若是真正的灵物,又该叫什么?”洛贵妃凤眼微眯,鄙视之情尽显。
锦鲤知道在此时生气是无用的,对洛贵妃说话间也满是恭敬:“鲤儿与这鹦鹉很是投缘呀!”
说罢又转脸看向锦珩:“父皇,若是儿臣训练不成,再处置也不迟呀!”
对锦珩来说,他都不甚在意,只是看着洛贵妃气节,他有点犹豫。
看样子还要给他加加码,于是她摇了摇锦珩宽大的袖子:“鲤儿也不忍让父亲为难,不如这样吧!”
她指着场中的白鹦鹉;“听说有缘的话,灵物自己会择主呢!”
还没等锦珩发话,洛贵妃便哈哈大笑起来:“三公主别叫人笑掉大牙,本宫只在话本子里听过。”
其他嫔妃也纷纷议论,更有甚者,有的悄悄在说:“三公主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
各种声音都有,无一例外全是讽刺,嘲笑她的。
刚才在台上的角色是白鹦鹉,现在台下又换了锦鲤,锦鲤苦笑了一下,还真是风水轮流转。
她不屑于再辩驳,三两步走到栏杆旁,举起右手。
场中的一幕让大家惊呆了,白鹦鹉轻盈地飞过来,落在了锦珩的手上。
但众人不知道的是锦鲤悄悄在心里对白鹦鹉赞赏道:【好鹦鹉,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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