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成都之变(六)

第二百一十一章 成都之变(六) (第3/3页)

公你世代冠缨,但比很多人都好了。

大业三年,那一年我二十岁,离家投军。郡中新来了一个太守。这太守为人亲和,待民也很好,我父亲很尊敬他。此人也很看重我的父亲,于是提拔我的父亲为民曹行参军,掌管府库。

我父亲也是个知恩的人,对新太守感激涕零。

这一年的冬天,我父亲在一次查账中发现少了五十万钱,后来发现是太守的侄子贪污了。我父亲因为敬重太守,便没有声张,而是秘密告诉了太守。

可太守要维护他侄子的名声,于是好言瞒骗过我的父亲,但私底下,却要用我的父亲来给他的侄子抵罪。

我的父亲在对太守的一片赤忱中被抓,三日后死于牢中,最后被戴上一顶监守自盗的帽子。而太守和他的侄儿,却没有任何事情。”

李密听了常何的事也是很唏嘘,却是亦不解。

“你的故事,跟今天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常何看着李密说道:“若是魏公有印象,应该记得,大业三年在荥阳郡做太守的,就是今天的唐王李渊,而他的侄子,便是早死在河东的李奉慈。”

李密听了,这才大悟。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常何今日趁机弄死李渊,也是应该的。

“可这跟明皇有什么关系?”

制大制枭。常何继续说道:“我仇恨李渊,便想着找李渊报仇,可惜我没本事,我是个小兵,他是个国公,地位差距极大,我连李渊的面都见不到。后来我所在的部队奉命征讨高句丽,遭遇兵败,我也成了高句丽人的俘虏。直到天子征讨高句丽,才为天子所救,成了天子的人,直到大业十一年,魏公立蒲山公营,我便奉天子之命,投到魏公麾下。”

听到这,李密真的惊住了,甚至比之前常何的杀父之仇还吃惊。

搞了半天,常何从一开始就是黄明远的人。

这时常何看着李密,一字一句地说道:“如魏公所想,我从未背叛过自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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