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最满意的部位 (第3/3页)
段时间里,杨小艺凭借自己的外表和能唱会跳的本领,和一群年轻人组建了自己的音乐团体。这个团体中有舞蹈组合,有乐队。这群年轻人活跃于市区各个角落,只是他们并未得到太多人认可。高中毕业后,音乐团体中的一些人上了大学,而有些人则开始进入社会。这些人中就包括杨小艺。杨小艺之后做过一年的北漂,可是混的很惨,很快就回来了。而后,她的父母让她回到咸水村休养一段时间。可是她并未死心,决定留在L市磨炼。而也就是那段时间,她进入火树银花酒吧驻唱。又根据警方的调查走访,去过火树银花酒吧的顾客的确记得有这么一个人。但是这些人都说杨小艺唱歌其实不怎么好听。但是当时她还有一部分拥趸,是因为杨小艺长得好看,其中最让人难忘的,是她那双美腿!而杨小艺也知道自己的长处,所以在火树银花驻唱期间,不管天气寒暖,杨小艺永远会把自己的大腿露在外面。”
江笑枫听完后道:“也就是说,杨小艺身上最满意的地方应该就是她那双让人羡慕和着迷的腿。而蜘蛛精却又恰好将杨小艺的左腿分割,进而吃掉了!这是否说,蜘蛛精也喜欢这双腿,所以想把这双腿留在自己身边?可是,为何蜘蛛精只要一条腿。腿应该是一双在一起才好看。只有一只,岂不是残废了吗?”
这便是萱世蕊同样不懂的地方。这个蜘蛛精的做事方式,完全让人找不着北,种种设想之下,似乎都有漏洞。
越分析,似乎越觉得这真的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事情。江笑枫决定,给自己和萱世蕊两天时间。两天时间将卷宗消化,并且整理思路,随后,他们会去放松一下。
为何要在卷宗消化和思路整理之后不马上趁热打铁,而是去放松?这是基于这个案子六年没有破解,专案组也都束手无策之下才决定的。
人在陷入一定的思维情境后,会把自己代入到一种与世隔绝的情形之下。这种情形下是很难发散思维的。而对于奇案组来说,发散思维是很重要的。江笑枫肯定不想让自己和萱世蕊都陷入思维困境。同时,江笑枫还想利用顿悟来让案件得到灵感。
顿悟有很多种解释,但是在心理学中,顿悟有他独特的内涵,而且,顿悟是一种学习理论方式。这种学习理论由德国心理学家苛勒提出,同时也是格式塔心理学派的重要学说。苛勒认为学习是通过对事件的模式或意义做突发性的重组而使问题得以解决的过程。
简而言之,当你在脑海中已经形成各种信息组合的时候,此刻,要想让你的思维得到进一步发展,就得出现一个突发性的组合结果。而这种突发性的组合结果,是你在正常思维下无法得到的,只能通过忽然的顿悟才能得到。这有些类似于基因突变一般,让人忽然有了一种特别基因。
警方六年不曾破解,专案组也无法获知真相。那此刻实际上已经陷入了学习盲区。江笑枫希望突发性的重组出现,让案件出现曙光,这自当也是一种特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