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零四章:试招(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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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四章:试招(IV) (第1/3页)

躲不开!

明明那些枪影的速度并没有很快,上面也并未被附加任何技能,但安东尼·达布斯就是躲不开,短短几秒钟内就被那杆通体雪白的长枪点中了数次,没能完成一次格挡或回避。

三米,这个平平无奇、朴实无华的距离是如此致命。

这是一个相对有些畸形的战斗范围,对于绝大多数近战职业者来说,这距离无论是用剑、刀、斧、锤等兵器都会十分别扭,而匕首、拳套、腕刃之流则会被彻底无力化,甚至会失去最基础的威胁。

而在很多以远程伤害为主要攻击手段的人来说,这同样不是一个美妙的距离,首先,弓箭、手弩等武器在这种距离下攻击力会大幅度衰减,而对于施法者来说,除非能够做到阶位碾压,不然就会陷入‘瞬发魔法难以构成威胁,吟唱施法极容易被打断’的窘境。

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三米这距离都只是一个‘过渡’,一个用来让近战职业者继续贴身欺近,远程职业者努力拉开距离的‘过渡’。

总结一下的话,就是一个谁都不会舒服的距离。

但是!

对于某些武器来说,三米左右却是一个最为适合其发挥的距离。

想必大家早就已经猜到了,没错,上面所提到的‘某些武器’,自然是包括长枪的。

不过在无罪之界的世界观下,‘长枪’这个概念在多数情况下都会与‘骑士’同时出现,因为大家都觉得这种武器只有在马背上才能很好地发挥出威力,普通步战时的实用性远远不如长剑、战斧等武器。

这并不算是一个错误的结论,因为长枪这种刃锋较短、间合极长且分量不轻的武器确实很难驾驭,想要玩明白实在不容易,上手难度非常之高,堪比动辄就能把自己砸个满头包的双节棍。

举个例子,两个没钱买马的普通冒险者,一个用剑,一个用枪,前者可能在十年后已经小有成就,而后者非常容易在开始冒险的上半年就已经嗝屁了。

正所谓‘月棍、年刀、久练枪’,说起来可能有些夸张,不过长枪的上手难度确实是高。

换而言之,就是性价比低。

但性价比低却绝不代表这个武器很弱,只要把这东西玩明白了,长枪的杀伤力绝不会亚于任何主流武器。

恰巧,在迪塞尔家族的历史中,就有这么一位玩枪玩得好的骑士领主,而这个人也确实把自己玩枪的心得写在了那本骑士指南上。

就俩字儿——距离。

底下还有行注解——三米。

没了~

也不知道是这位大佬故意犯懒,还是文字表达能力着实不行,反正在那本骑士养成指南传到他那一代时,人家就留下了这么短短四个字。

而是还是完全不需要理解,但凡是个明白人就能看懂的四个字。

就保持三米距离呗。

至于保持三米距离之后怎么打,怎么维持三米距离之类的内容,一概没有。

看起来好像很敷衍的样子,但当得到【晓】之后的墨檀再次翻到那句话时,他竟然莫名其妙地看明白了。

那位迪塞尔家的先祖只留下这句话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三米距离’这四个字,就已经是长枪这种武器的全部精髓了。

至于所谓的具体打法,无非就是扎、刺、挞、抨、缠、圈、拦、拿、扑、点、拨和舞枪花这些基本动作而已,说起来复杂,但在实战中反而就简单了,就像很多人都对‘主谓宾定状补’这些基本语法不甚了解,但依然能够正常书写对话一样,毕竟是自己的母语,凭感觉来总是错不了的。

至于墨檀,尽管他对那些个武器的认知肯定没他对中文熟悉,但奈何这个人在这方面着实有些天赋,而这份天赋足以让他在非常非常短的时间内掌握一门并不算太生僻的武器。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就会问了,之前不是刚说过枪这玩意儿算是一种比较冷门的兵器吗?怎么又不生僻了?

答案很简单,虽然步战枪这玩意儿在无罪之界的世界观下确实比较生僻,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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