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雷同案件

137雷同案件 (第2/3页)

过巨款?你可知道,包庇罪也是要坐牢的!”

汤敏的神情非常肯定:

“真的没有!我想他即便做了,也绝不会想连累我和小慧的!”

郑武相信了她!

便带着我们匆匆离开,说是要再去趟警局。

石康的案子,他觉得有必要追查一下。

因为他总觉得,陈明宇抢劫银行可能会跟石康有关。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兵分两路。

我和魏子勋打车回红豆咖啡馆的后门,坐吴有财的车回别墅等消息。

而郑武直接开车去警局!

【夜里魏家别墅房间里】

很快郑武那边在陈警官的协助下就传来了新消息:

石康案的卷宗资料弄到手了。

那是三年前发生的一起银行抢劫案,并非发生在滨城。

是在厦门!

但因为石康最后是在滨城被捕,所以就跟陈明宇一起在当地监狱服刑。

经查实,石康确实曾经跟陈明宇住过一间牢房。

但没多久他就自杀了!

自杀原因不得而知,但结论是畏罪自杀!

石康案件卷宗的大致内容是:

三年前,石康伙同三个同伙抢劫了厦门的一家银行。

抢劫现金五百万!

但当地警方在追捕四名劫匪的过程中,发现除了石康之外的三名劫匪全都被人给干掉了。

是在各自的居所,不同时间被干掉的。

而劫匪手里分得的现钞,全都不翼而飞!

唯独石康一个人携款潜逃回了滨城!

岂不知警方早已接到了协查通报,在他的家门口埋伏好了。

石康刚在滨城露面,就被捕了!

而他分得的一百万现钞,也人赃并获!

石康被捕入狱后,一个劲儿否认自己杀了三个其他的同伙!

还说他们的钱自己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甚至不断地申请上述!

但所有证据,都指向了他。

而且四人抢劫银行,其他三人都死了。

他不是凶手会是谁?

虽然杀人罪名没有最终被坐实,但抢劫罪成立。

至于杀人凶手不得而知!

而其余四百万现钞也不知所踪!

郑武还提醒我们: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个石康的案子,跟咱们滨城的这起银行抢劫案,有相似之处啊?”

我和魏子勋也觉得有些雷同!

首先都是四个劫匪协同做案!

而后是三个被人干掉!

一个成了通缉犯,只是陈明宇暂时没有被捕而已。

郑武还敏锐地发现:

“咱们滨城的案子里,还有个不知名的司机!而石康的案子,他只分得了一百万,可他们总共抢劫了五百万!是不是也说明,还有第五个人参与了抢劫案?”

可是疑问来了!

那石康当初为什么没有供出这个人呢?

会不会是被人抓住了什么把柄?

他冒着危险潜逃回滨城,是不是担心有人会对自己的妻女不利?

莫非有人用他妻女的安全,威胁他闭嘴?

陈明宇收留石康的妻女,是不是还另有目的?

难道是为了保护她们?

第五个人到底是谁?

郑武猜测:

“这神秘的第五个人,有可能就是幕后黑手!策划了抢劫案,然后设计干掉了同伙,还嫁祸给石康!自己坐收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换源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