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敌计

第686章敌计 (第3/3页)

树脂燃尽,我翻身跳下大树,扭头看时,那树干早已烧成了火柱,顷刻之间化为飞灰,从树梢到树根,连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虽说我不怕业火焚烧,但我身上的衣服和手中的断枪可不像我,在业火燎灼下早已同大树一样成了飞灰。

究竟是为什么呢?

这里便要讲一讲这“业火”究竟为何物了。

一方面来说,“业火”可指“红莲业火”,即八寒地狱之七——钵特摩(Padma),意为红莲,为寒而皮肉分裂如红莲华也。《瑜伽师地论·四》曰:“红莲那落迦,与此差别,过此青已,色变红赤。皮肤分裂,或十或多。故此那落迦,名曰红莲。”《俱舍光记·十一》曰:“钵特摩,此云红莲华。严寒逼切,身变折裂,如红莲华。”如此说来,便是指极为严重的冻伤,而无“火”之意。

更为易明的“业火”,乃地狱焚烧罪人之火,如《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八》有言:“四门四道罪人入,门开业火出来迎;铁汁焱焱流没膝,触处烟炎同时起”。

“业火”由恶业而生,人生前作恶多端,便会积攒业力,若不加忏悔、弥补,这份恶业便会伴随一生,成为未来必定遭受报应的“定业”。譬如一人杀人放火,纵使在阳世能潇洒快活一时,可终有一日,当他下地狱之时,自会受到相应的恶报,这“业火”便是其中一项。

业火焚身,痛不可言,非凡火所能比拟。由心至骨,由骨至筋,由筋至肉,由肉至皮,层层焚烧,直把好端端一人烧的形神俱灭方才罢休。所以很多作恶多端的鬼怪都十分惧怕这“业火”,因为一旦沾染,便是层层蔓延,难以熄灭,若是那人造孽不深还好,可若是平日做多了暗室亏心的事,那可就难免受尽折磨,最终一死了。

诸方地狱之中,便有一方为火海焚身,将那恶人丢入其中,烧的形神俱灭,然后通过地狱的力量令其复生,然后再次被丢入火海,在生死之间反复遭受业火焚身的滋味,一直熬到刑满释放,介时再转入下一方地狱受罚,直到熬干了一身恶业,方才能够经历下一个转世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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