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两百二十六章 山间旗队,淳朴好客 (第1/3页)
红雀飞过林梢,落在村落的果树枝头。红隼在天空盘旋,寻找着冒头的猎物小兽。而灰黄的三合土路,就在群鸟的注视下,从人烟富盛的阿帕平原,一直延伸向西南的群山。
群山间的三合土路,虽然也是二级县道,但明显有些坑洼,也很少出现普通的村民行人。负责维护这些山间道路的,主要是编成旗队的本地特科斯部族,数年前东征迁徙而来的特拉斯卡拉旗队,还有几支凑出的杂部旗队。
王国设立的大旗队,通常在四千人左右,随着战争有增有减。一支大旗队有十支左右的小旗队。一支小旗队在四百人上下,类似于女真人早期的「牛录」。每个「牛录」里,设立一个百人的首领大帐,四到六个数十人的小帐。而「牛录」首领必定是分封的王国资深武士,小帐首领则是提拔的部民,或者伤残的武士。
所谓「杂部」,顾名思义,就是不知道出身的野人,和一些乱七八糟出身的部族,由王国武士担任首领后,所拼凑出的一支旗队。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杂部,自然是由于纳瓦诸部历史悠久、并日渐发扬光大的捕俘活动。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各种农具的普及,无论是王国的分封武士,还是开垦山间田地的部族旗队,都对着代表劳动力的丁壮有着强烈的需求!
以前的「捕俘」,通常是为了献祭,而现在的「捕俘」,却更像是女真各部的「捉丁」。说白了,就是各部有余粮去养活更多的人,也有工具技术去开垦新的田。要等部族自己生才慢,不如去抓现成的,男女孩子都要…
「主神啊!怎么连个走路的活物都没有?…要是能遇到只鹿就好了!…如果能遇到卖货的货郎,那就更好了!!…」
洛饼蹲在山路边的草丛中,赤着上身,手里提着一根燧石长矛,背后是一把猎弓。他脸上画着特科斯人的纹面,正眯着眼睛,看着空荡荡的山路,想象着「送货上门的货郎」,忍不住都流下了淳朴的口水。
可惜,山间旗队民风淳朴,一向名声在外。自从被抢了几次后,再也没人敢单独往山里卖货了。至于大一点的猎物,像是鹿啊、狼啊、美洲虎啊,在各支旗队安扎下来后,就慢慢从这一带绝迹了,生的根本跟不上打的。反而是兔子、山鸟、土拨鼠这样吃素的小兽,可以经常看到,根本猎不完。
「比天还大的主神啊!日头这么好,赏口好吃的给我吧!…咦?赞美主神!有美味的小甜虫!」
春天虫子挺多,洛饼捏死了几只不长眼的咬人臭虫,突然眼睛一亮,看到了圆圆滚滚的棕榈象甲虫。他健步如飞,轻巧又飞快的跑了过去,伸手一抓,就捏住两只「小甜虫」,乐滋滋的扯掉皮,塞到嘴里「嘎嘣」。
这种甲虫汁水肥美,虽然带着土腥味,但也带着奇怪的甜树汁味,吃起来像是「发霉坏了的QQ糖」。而吃了两只「小甜虫」后,洛饼吐掉残渣,在周围的树丛边一顿扒拉,果然找到了象甲虫的巢穴。他喜呵呵的掏出一个草袋,把里面肥呼呼的白色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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