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多金爽 (第2/3页)
代表的意义。
它的主人,比之“圣笔铉剑”聂乘风丝毫不落下成,而且他成名的时间,比聂乘风更早。
他的武道风格,同样比聂乘风更为霸道,讲求的是以力压群雄,也就是所谓的比武逐角。
那可是位实打实的狠角色,只是后来不知是何缘故,他突然在江湖中销声匿迹了。
这家被命名为“众来酒肆”的酒家,就单纯规模而言,丝毫不比千金酒肆逊色。
非但如此,如果把两者较相比较的话,它的规模甚至要比千金酒肆大上不少。
千金酒肆的全部面积加起来,差不多看着有众来酒肆二分之一的样子,连带着高低长宽一起而算。
当然,如果是换做装潢的富丽堂皇程度的话,两者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压根不在同一个档次等级。
千金酒肆的装潢古香古色,颇有一种陈年旧样的感觉,而众来酒肆的装潢,就单单如今的圣铉城而言,绝对算得上是名列前茅。
进入这坊酒家,迎面而来的便是一副欣然一喜的亮眼感,不管是鲜艳亮丽的大红色地毯也好,还是到处肉眼可见的珠光宝气也罢。
这一切的一切,倒是将眼前这坊酒家,映照的全然不像是一坊酒家,反倒更像是一家富丽堂皇的客栈。
即便是穆桂天这个司空见惯了奢侈淫逸的家伙,也在初入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吓了一大跳,由衷感叹了一句:“他娘的,多金就是爽,多金的主的确不一样。”
聂东来微微颔首,丝毫没有反驳的意思,倒不是说他俩乡下人进城,没见过世面,而是众来酒肆的豪华程度,全然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
且不说穆桂天,原本就生长在锦衣玉食当中,作为枫林山庄的少庄主,他什么世面没有见过?什么样的奢侈没有经历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算的上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但却从未见过有任何一家酒肆或是客栈,能够豪华到众来酒肆的这种程度。
这已经算不得豪华了,在更多的人看来众来酒肆这种作为,压根就是为了显摆,完全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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