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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 八千四百 (第3/3页)
么技术含量。
燧发枪也人人都会用,但准头还有待提高。
不过没关系。
从重亲到襄杨的这段路,潘宇打算走水路。
差不多要走二十天,一路上可以让大家慢慢练。
反正这玩意儿造价低廉,子弹可以随便打。
试问哪个神枪手不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呢?
管够!
这七天的时间,女人们还自主研发了青龙军的标识。
大家也都没什么钱,不可能做出太好的东西。
所以只有一根绿色的绸子。
系在脑袋上,在战场上的时候可以让大家区分敌我。
潘宇一看差点没直接喷了。
直接给出建议:“还是系在胳膊上吧。”
女工们不明所以:“这是为什么呀龙王大人,系在脑袋上一眼就能看出来了呀。”
潘宇只能胡诌:“嗯,根据不同队形,可以系在不同的地方。”
“地方错了,就说明是细作混入我方队伍当中。”
“人只有一个脑袋,如果全部系在脑袋上,就失去了一定的作用。”
女工们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龙王就是龙王!
办法就是多!
这一天。
青龙军的大船已经准备就绪,马千带着百姓们先来送行。
送行的话还没说出两句,马千便已经是泪流满面。
你奶奶个比的。
终于走了!
我答应你不鱼肉百姓,但这并不影响我过快活日子。
蒙估走了,我每个月吃着五千人的空饷。
我痛快啊。
我这日子好过啊!
虽然龙王在这儿,我也过这日子。
但谁都不希望一个明明是自己说了算的城池中,多了另一个能威胁到自己的人。
走吧走吧。
赶紧走。
有能耐你霸占襄阳去,祸祸襄杨知州去。
别在我这逼逼赖赖的!
潘宇紧紧地抓着马千的手,最后一次问道:“马大人,你可想好了,真的不与本王共赴襄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