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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做大声势 (第3/3页)
说了吗?阎王好搞,小鬼难缠,最差的地方治理好了,其他地方还会有大问题吗?
“我是没问题,但是有一点,随着我的死亡,我驻凡办公室是主人的头衔就没了。”
“所以我建议,由汤家平几人我的职位。”
“如此,治理这秋风街还不跟玩儿似的。”潘宇说道。
自从夜无命跟潘宇说他即将上任街道总管的时候,他早就将后路想好了。
现在科技发展的那么快,如果拿地府和凡间想比的话,起码要落后个500年。
500年是什么概念?
就是凡间都已经使用飞机上天代步了,而地府还只能靠步行。
你别看地府里面有职位的人飞来飞去,但是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非职务之人只能靠步行不能靠术法。
这才有了当初给欧冶子轮滑鞋的时候,他如获至宝一样。
要不然靠他们那点步行,送个文件都给好久,耽误事情,中途还不知道会被多少人卡着呢?
自己生前的生活能跟开挂了一样,不就是利用地府和凡间的科技差将地府的经济带起来的吗?
这么好的资源留着不用那还想什么呢?
想屁吃吗!
最主要的一点是,吸取两千多年的经验,潘宇知道光靠自己一个人的精力是不够的。
既然需要用到凡间的资源,那必须得有一个自己靠的住的人。
否则其他人如果尝到甜头了,反水了,那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