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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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想回家,那他就活的很好。”

他说话七七八八,夹缠不清,直把杨凤听的头晕脑胀:“那又有什么好?”

那人道:“你要是跟我一样,有家却不想回,你就知道好了。”

杨凤目光闪了几下,默然不语。

那人伸手来抓他的胳膊:“你跟我回家吧。”

杨凤跳开,再度扬了扬手里的钱袋子:“你想要我去你家住?用不着。我有钱。不用你来可怜。”

那人道:“你有钱也没用,入冬以后,伏都城里的客房钱抬高十倍,你那点钱能住多久?最后还是要被人赶出去,冻死。”

杨凤目瞪口呆:“客房钱抬高十倍,那是为什么?”

外面是天寒地冻的伏都的凛冬,客房钱再抬高十倍……

那人道:“因为冬天来伏都游玩的富人们不喜欢乡下人。他们不高兴,就不会大把的撒票子。所以城主大人也不喜欢你这样的人,可是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了?总不能把你们都杀了吧?所幸,在伏都,杀人不一定要刀子。”

杨凤先是目瞪口呆,紧接着身形微微一颤,咬牙切齿:“这……这真是……”

声音却渐渐小了下去。

在这一刻,他忽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那种感觉叫卑微。

杨凤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卑微的草民。

杨凤脑海里也没有卑微这个概念。

但在这一刻,当他发现死亡近在咫尺,却是来自一个从没见过的人的一句话、一个命令。来自一群从没见过的人的几个念头时,他感觉到了。

像田地里被随意砍伐的野草一样卑微。

他颤栗着,胸中腾起一股沸满盈天的情绪,有什么东西直往脑袋里钻。

中年男子拍拍他稚嫩的肩膀,没有说话。

两人都不说话,静默便从黑暗中涌了上来,将他们团团包裹。

也不知过了多久。

杨凤的肚子忽然“咕”的一声响。

静默被打破。

杨凤的脸涨红起来。

中年男子抬手,这个简单的动作似乎搞得他很疲惫,他机械的指向那边繁华的夜市:“去吃点东西吧。”

杨凤忽然道:“大叔,你叫什么?”

“陈翔。你了?”

“杨凤。”

流萤坊市

在凛冬到来之前,伏都城都是一个昼夜颠倒的城市。

好像夜明珠,夜幕降临,黑暗涌来,才照出光辉。

流萤坊市是最亮的那几颗之一。

两人来到坊市最外围找了一个摊位坐下。

坊市被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分成三层,我们一般将这种狗屁不通却又大行其道的东西叫做“规矩”。

最外围是平头百姓聚集的地方。

里面一层,是那些里外不是人的“吏”

再里面,贵族老爷,阐教和截教的道士,士人。

泾渭分明。

这规矩并不严苛,从没有人阻止普通人往里面两层钻。

这规矩也不需要严苛,因为很少有人乱窜。

大多数人,永远在自己的位置上心安理得,自得其乐,这没什么不好。

可总有一些人,喜欢把这种“自得其乐”给戳破。以一种极端的恶意,将别人与自己区分开来。

比如现在这个小摊的摊主。

这个摊主,他见杨凤穿着土布衣服,便阴阳怪气的说:“吃点什么?”

是那种能让傻子生气的语气。

杨凤看着他的眼睛,忽然感到一阵烦躁。

今晚之前,他一直都是个自得其乐的人。现在不一样了。

他把口袋里皱巴巴的一团钱摸出来,也不知道有多少,重重拍在桌上:“我有钱。”

摊主看着那一小堆钱,惊呆了。

杨凤伸手,掐住他的脖子,强调道:“看到没,我有钱。”

双手发力。

他个子不高,但力气奇大,自下往上这么一掐,直把那摊主给掐的双脚离地。

“呜……”

摊主胡乱蹬脚,呜呜乱叫。

陈翔拉开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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