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稿(一)

原稿(一) (第2/3页)

抚民

民以德治,政以法为,德法以举贤为要;

1.15贤士

贤者明于心,始于言行;

1.16人质

人质之要在于其明,明己明人明意,增其质而非其妄;明己才不会不思进,明人才不会越其位,明意才不会损于人;

1.17质强

质强则近其道,天道不爽,而道不仁人,当自强;

1.18处世

质强者持世,应感其恩;于逆境应明身志,行处世,如鲵之态幼于水成而出;

1.19行道

质不强不言行道;内掌其势,而不争于形;外不受其扰,于内必融;行不于其外,强其内;

1.20道终

吾天乃万天之一,非高非低,万天皆为归一,无我无物,物我本为一体;恶不空,道不终,修己即为修天,无我无天,吾天本为一体;悟此道,金自鸣,心智开;

释言

吾以吾天以质以道感其恩迹

一、宇宙

每一件东西都有一个物我的存在,但并不是都具有自我的存在;只有有天性的东西才具有自我的存在;

物我是双向的,自我是单向的,物我有形有生有灭,而自我无形无生无亡谓之不灭;

自我于宇宙中有无数个,每一次自我附于物我既是一个生命新的开始,每一个自我都可望附于一个物我之上,宇宙中的自我与其可附于上的物我相比多之又多,宇宙中可附于上的物我与期望附于其上的自我相比少之又少,所以每一个附于物我其所处之形上的自我都是遵天道的,每一个称之为生命之物都是经无量的机缘才有的结果,自我之要在于有其法,物我之要在于有其态,宇宙万物,天地之间,过去恒久与未来恒久唯有自我有其法;

宇宙始于物我与自我的结合,止于自我与物我的归一,物我即万物,自我即天性,天道于天性之中,其极者为之道;极者为善因为归一,极者极善也;恶者为恶因为妄念,以道论之必不可持;善者为善因为明道,天性之极者谓之天道;是而人性与天性无异,人道需遵天道;非天道而自我与物我的结合为之邪,其行以天道论之为之恶,邪恶有逆天道必不长久;以天道自我与物我的结合为之善,善恶之行以天道论之,善为善行为之善,善为恶行为之恶,为恶者必有违天道不可持;

二、生命

生命源于自我与物我的结合,生命与非生命的区别在于有没有自我,生命的进化是物我随自然改变和自我的更替同时进行,而非生命体只具有随功能改变的物我;

自我是精神的存在,不可认知物质世界,自我一旦进入物我就需要物我对其建立相应的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换源阅读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