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明月 (第3/3页)
“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话是疑问句,他听了,却不正面回答,反过来问她:“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你老是背着万显山,偷偷看我。”
王佩珑吃了甜的就要喝苦的,这时就拿加了三块方糖的咖啡漱了漱嘴巴,说:“我觉得你大概是对我很熟悉的,但我并不熟悉你,所以觉得奇怪。”
说的是轻描淡写,却也伤人,有心人。
洪双喜掏出烟盒给自己点上一根,说话间就喷出一阵阵浓淡的白烟。
“不奇怪。”他说:“你这样的女人,不记得我才是应该。”
王佩珑狐疑地越过烟雾打量他,不知他到底是骂还是夸。
他们互相僵持一会,彼此都是无话可说的样子。过好久洪双喜才把烟摁了,问她:“说吧,我帮你一次,打算怎么谢我?”
王佩珑飞快地眼珠转了一圈,笑着跟他打马虎眼:“帮一次就谢一次啊,那我不是很亏?”
“不亏。”洪双喜摇头,循循善诱一样地抛出条件:“你只要答应我,最后不跟他走就行。”
王佩珑心说我答应你个鬼,凤年走跟她走有鸡毛关系,她可是舍不得荣华富贵的,就算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干净听话的小情郎养着,那她也得是功成名就了之后,等功成名就了她才肯彻底收心,去跟凤年好好地过日子。
他怎么这么笃定,是笃定了她一定会舍不得凤年,要跟着他走?
搞什么搞,他算哪个葱啊!
可是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能说出来;
王佩珑假装思考了一番,貌似是很赞同地一点头:“行,我答应你!”
嘴巴上兜一圈,保证书都没写,算哪门子的成交,像她这种答应在她十几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已经不下几百回了,还不是毫无结果,不了了之。
她的语言就是谎言,她的保证保证也要打个问号,‘王佩珑’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不可信。
别忘了,她可是条美人蛇,是出尔反尔,咬了人都不眨眼的。
洪双喜熟知她的本性,当然不信她,不过口头上的答应也是答应,他要的就是这个,以后她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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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临近十点快靠近十一点,小洋楼晃出一个黑影,那黑影裹得密实,还躬着身体,看不出真正的身材,只是坐上停在角落的三脚黄包车,一坐上就走。
她引走了最后两个盯梢的人。
眼看该走的都走的差不多,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王佩珑才叫看家的娘姨关掉灯,正大光明地从小洋楼的后门走出去,这次她的小聪明可用对地方了,最不怕的就是洪双喜这种人,她才不会傻子一样地把香粉弄的位置暴露出来,正好小玉的嫂子生了第三个孩子,她就很大方地放她回家里伺候嫂子的月子,还顺带让她从厨房间做了一大筐红鸡蛋带回去。
她就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半夜才能出门,不然干脆就别走,鸡蛋也没收了。
走出去的时候,王佩珑见地上自己的影子被树影分割成了好几小块,便感叹今晚月色真浓,真是叫人忍不住生出一种‘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感慨。
她读的书不够多,勉强算小升初的水准,这首诗便是她仅存的几首藏货了。
随着明月抛洒的前路,她哼哼叨叨,嚷着那首唯一背下的月亮诗,去找她的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