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滴血 (第2/3页)
,白皙的脸,下巴却红了一大片,看着就疼,万显山被她这副死鸭子嘴硬的样子逗的哈哈一笑,一把扯下她左耳上的耳环摔到地上,又把人搂过来狠狠亲上一口,笑道:“祸害遗千年,你就看我怎么长命百岁地占着你吧!”
他审问够了就要出门,眼下陈康柏家的余孽没除,反倒跑了,跑了就跑了,也不是多大事,但他得去和周主管打声招呼,他坐镇上海,难得器重什么人,难得愿意主动去结交什么政界人物,除却老黄,周佛海是第二个。
万显山人是走了,可王佩珑却在卧室里呆了很久。
那一把扯的可真是疼,可以说是非常符合万显山的本性了,她蹲在地上捡珍珠,捡着捡着耳朵渐渐传来刺痛,她又忙着去捂耳朵,可那刺痛刺的越来越深,已经有了点撕心裂肺的痛感,她刚才满地地去找,终于才捡回两颗珍珠,好容易把它们攥进手里了,然而左手却不对劲,仿佛有温热的液体顺着指缝往下滑,带着一丝两丝的血腥气。
下巴很痛,耳朵也很痛,痛极了。
可是没关系。
完全没关系。
我习惯了,从很早以前就已经习惯了,所以这没关系,一点都没关系。
王佩珑就这么安慰着自己,一边又低头数了数珍珠,从小到大整三颗,找手艺匠嵌好了,还是原来的耳坠子。
既然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那她就不担心了。
收拾好头发和耳坠,她走出去,熟门熟路地,去找仆人要碘酒和海绵,为自己清理伤口。
清理的时候,刚才那一阵阵剧烈的刺痛此时已经化成了缓缓的钝痛,王佩珑三两下往耳朵上抹了药,顺便打量浴室的半身镜,感觉接下来的半个月估计是要披散着头发出门了,得把头发全部拨到左边,梳成一个流云的样式,那样虽然瞧着不正派,但终归还是美的。
必须要美,不能不美。
她缺少了爱,缺少了温暖的家庭,甚至连个知心的爱人都没有,所以她一定要美,要将这美转化为武器,为她抢夺来所有觊觎的东西,不论是宝物,还是人。
——这武器用的好,那就是对。
——用的不好,是怀璧其罪。
是了,这就是她最大的财富了。
到了晚餐时间,王佩珑在万宅混过一顿晚饭,吃饱了转身就走,她要回家。
走的时候已晚上九点了,万显山依然没有回来。
她这样的脾气,哪肯跟宠物似的专守在他卧室里等他,该走就走,不肯为了区区一个万显山停留。
男人和女人,这种关系好比一动一静,她静便他动,他不动她便要动,总是要一个来动。
现在唯一在动的就有洪双喜。
分布到工厂的人都是归他管,出了这样的事是该打,他也觉得自己近来是一次一次地失职,一次一次地叫人失望,亏得老板那样的脾气,这次居然下手还轻了,没有打死他。
这种事再有一次,可能他就真的要死了。
他想,小白脸一个人半死不活,话都说不利索,他一个人不能跑,跑不了。
那就还有别人,别人帮助他,他才能跑。
回想起前一阵的司机生涯,他也不傻,依旧敏锐地发现了几处疑点。
可是这种疑点不可信,老板的女人喜欢出门买东西,爱买东西是错了?她做衣裳的店和常去喝咖啡的店不都是同一处地方,店不同而已,难道这也错了?
为了这些个‘错’,或者说这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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