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听话 (第3/3页)
就无处可逃,等王佩珑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她已经整个人都被他抱在膝上,跟个孩子一样,侧过脸,耳朵贴近他的胸膛——这一度是她在万显山身边还没长成大姑娘的时候,最喜欢的抱法。
万显山玩女人玩的漂亮,实际并不擅长哄小姑娘,但佩珑那时的‘小’却叫他记忆犹新,她个子小胸脯也小,什么地方都小,唯独胆子最大,他有时谈生意都要抱着她,拿她当怀里的一个挂件,这样做纯粹是因为好玩,那时的小姑娘心智未开,却已经很懂得讨好男人,她经常撩拨的他热一阵燥一阵,燥的厉害了,便要将她就地正法。
她恨他,他不否认;
可她也曾爱他,这个她更要认,不能不认。
想到这里,万显山更收紧了双臂,想要确认她真实的存在,不管是自愿还是非自愿,他的小姑娘到底是回来,回到他身边来了。
他猜佩珑这回终于学乖了,知道跟他硬起心肠也没用,于是既不闹也不挣扎,容他的手掌一寸寸掠过她的发丝、她的脊梁.......他对这具温凉柔软的身体是那样留恋,抱住了就知道,他抱的是自己想要的人。
可怜两年以前,他从未发现。
佩珑的骨架小,手也软,让万显山爱不释手之余,更记起他曾经为了试验她的手指头能不能反着碰到手背,差点把她的手给一掰两断。
实话实说,他到现在都不觉得自己的力气太重,不觉得是自己不知轻重,怪就怪佩珑太软,她那样软。
这些日子他忙的跟什么似的,无暇去管控她与花晓娟的纷争,时至今日才把陈康柏的产业全部收拢到自己名下。
至此,沪上的半壁江山,尽在他手。
如今他得闲,在不忙的时候终于想起了她,一想就想的厉害,他实在是等不及要见她。
床头柜上放了一瓶开了封的洋酒,万显山是滴酒不沾的人,可见这酒单是为她准备的。
他像单手抱孩子一样,几步就将佩珑轻轻放在床上,转身倒了一杯混了药剂的酒水,凑到她跟前,神情是宠溺,可语气却是不容拒绝,十分强硬。
只要他一靠近,她的肩膀就是一缩,再靠近再缩,不是故意要惹怒他,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
她怕他,那就说明心里还是有他,万显山不承认他这么想是自作多情,只是觉得这样的结论很正确,实乃人之常情,于是笑了,眼中的热火几乎要灼烧她,吞没她。
“来了都不说话,还在生气?”
他捏捏她的小手,谁知刚一触手,即是一片冰凉。
她用沉默当武器,这显然伤不到任何人,起码万显山就一点不受影响,他的耐心在今夜几乎永无止境,到这会也只是轻轻巧巧地问她,还打趣她:“佩珑啊,你说你现在到底是冷、还是怕?”
说罢,他也知道她是笃定了不打算回答的,便又将搁置一旁的酒杯端起,哄骗似的,要她听话。
“听话,喝了它。”他说:“不然,我控制不好力道,会弄伤你。”
软绵绵的激将法似乎比什么拷问都管用,王佩珑从方才开始就不发一言,直到这时才正经地看了他一眼,心想:“弄伤就弄伤,有本事就弄死,搞什么装的跟个大善人一样,我现在什么都不怕了,难道还怕你?”
她这么想着,手上一把便抢过酒杯,在万显山满意的注视下,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