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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第2/3页)
言,老道的文笔,虽说作者更新不多,但对于连载杂志来讲,这算问题吗?
同时,那本《重生之异能》也是不错的。
只不过总体来说稍显幼稚,放在《浮世》连载有一定难度,可行文节奏和风格,在《青春》上连载倒是挺合适的。
恰恰好,《青春》如今正连载着小白莲的《穿书之我是极品大嫂》,再来一本虐渣男的打脸爽文,岂不是更好?
想到这里,果木忍不住叹气。
——果然有事业了,写作就不怎么重要了。
按照丁薇之前的速度,一天3-5万字肯定是能挤出来的。
但如今一个月过去了,就不说《穿书之我是极品大嫂》的进度了,这个存稿多,倒是暂时不愁。
可另一本正准备接档美人鱼的《天价婚约》的那本《我是女总裁》,如今的连载进度才将将只到11万字。
对于一般作者来说,两本同时更新,这个进度算快的了。
但对于丁薇而言,这已经是堕落了啊!
对此,丁薇内心也很想叹气。
是她自己不想码字编故事哄人吗?
是老王不让啊!
不仅是老王,他还联合了多个学院的老朋友,包括教历史的吴教授,这会儿都给丁薇列出了一个书单。
其中,老吴教授功不可没。
他琢磨着,老王难得有个欣赏的学生,最近自己老在他面前炫耀自己个儿的孙子,他也没再跟自己杠。
想来,也是受了打击了。
只这么一想,老吴教授心里头就好爽啊!
果然还得儿孙成器才行。
因此就越发尽心尽力。
给丁薇列书单的时候,那可是十几本往上加。
倘若丁薇知道,真是要回到过去抽自己一下——
叫你捣蛋,没事儿还想坑老王!
这下好了,连锁反应,自己才是坑底下的那个。
……
果木是不知道丁薇如今是如何的求学艰难,只是深沉的叹了口气。
如今,再看手边那些在自己眼中都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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