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生死之间 (第1/3页)
草原王庭地界,距离迎火部百二十里处。
楚阔不知从哪里寻来了一架板车,但苦于没有马拉,他只能随便找了两条皮带绑在板车上,然后又套在自己的双肩,充当劳力。
板车上放着一套被褥,被褥里躺着的是那位仍旧在昏迷之中的女伙计,便也是定西王上官旭尧派来的那位死士。
在她的身边还放着几坛子大小不一的酒、一布袋馒头、还有楚阔的剑。
正在如马似牛般拉车的他腾不出手来拿剑,而他向来不喜欢拔剑悬在腰间。
当楚阔用煎饼砸晕了这位女伙计,又一剑劈开了那精钢铸造的酒肆大门后,靖瑶便一直默默的看着他把这一切都准备停当。
不过靖瑶着实没有想到楚阔竟然还是个极为细致的人,因为他在板车上放了一布袋馒头。
楚阔知道靖瑶看着这袋子馒头很是奇怪,但他却觉得没有什么。反而对靖瑶说,不管去哪里,做什么,都需要先吃饱肚子。不吃饱,他就连自己的剑却是都没有力气拔出来。
馒头并不是草原王庭中人习惯的事物,这里的人更爱吃一种烤制出来的大饼。这种大饼在刚出炉时,新鲜滚烫,香脆酥软,很是可口。一旦凉了下来,便似铁板一样硬邦邦的……不过赶路的人哪有那般好运气?正巧肚子饿的时候就能买到新鲜出炉的大饼?往往都是买上许多,装在布兜里,当做行路的干粮备用。
楚阔喜欢吃刚出炉的这种大饼,并不爱吃凉下来的。这绝非是因为他牙口不好,而是他觉得这干硬的大饼吞咽下去会把他的嗓子划破。
若是嗓子破了,那便说不出来话,亦或是说话的声音变得很不好听……这才是楚阔所接受不了的。
他想扬名天下,做一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那就不能有什么太大的瑕疵存在。一个侏儒或是残废或是哑巴、聋子,即便是当了大人物,恐怕也会被人暗地里嘲笑不止。
楚阔除了对自己的剑法很满意之外,对自己的身材样貌也很满意。虽然他长得并不算帅气,但至少很周正。再加上武修之人,眉宇间都有股子英武之气,由此便更衬的他整个人神采奕奕。
其实对于一个男人而言,相貌倒是其次。这鼻梁高不高,挺不挺,皮肤是黝黑还是白皙,都不那么重要。唯一重要的就是他的个头。
如果是个矮子,那就算是生的眉清目秀,问问尔雅,却也是无用。毕竟“小巧玲珑”这个词从诞生到现在,都不是能够用来形容男人的。只要个头够高,身板够坚实,没有前顶个凸肚子,后托个大屁股,就好。
楚阔的个头在五大王域内着实不算矮,甚至行走在这草原王庭的地界内,都可以和众人平起平坐。靖瑶站在他身边时,也曾暗暗比较过,觉得楚阔似乎还要比他高了半寸有余。但低头一看到楚阔脚下却是穿着一双厚底的靴子,顿时便也释然。
这般小心思旁人并不知晓,要是说出去了,定然会贻笑大方。
这二人一个是草原王庭迎火部的部公,一个是与定西王霍望不逞多让的顶级剑客。而他们俩竟然会因为身高的事情互相比来比去,这不是最好的笑话又是什么?
不过旁人眼中的可笑之事,都是在自己认知的基础上。等这些旁人若是真到了靖瑶和楚阔的地步,他们或许会做出很多比这两人比个子还要白痴的事情也说不定。
高处不胜寒啊……越是靠近那巅峰,便越是觉得这人间天下穷极无聊,越是生活没了任何意义、目标、乐趣。以前很感兴趣的东西,如梦醒般,骤然变成了一片虚无。而新的东西,却又不知去哪里寻找。但要是有人仍旧蹲在沟壑里,却也生出了这般心境,那便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旁人借着一腔孤勇,拼死拼活征战大半生才能获得的感慨与心境,有的人却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便能看穿。这才是真正的大逍遥,大自在,要比别的那些个大人物一辈子活的畅快的多!
但与其说他们幼稚、白痴,不如说他们已经开始有了大道至简,返璞归真得迹象。
年幼的男孩总是会比来比去。为了自己能比旁人更高,甚至不惜站在椅子上或是爬山一颗大树。楚阔当然不会站在椅子上,靖瑶也当然不会去爬树。但一切的本质仍旧没有变,兜兜转转一大圈,却是又回到了原地。
好在这两人还没有真正的问鼎巅峰,身上还留着些许人味儿。楚阔和靖瑶仍然都很爱喝酒,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什么时候他们连酒都不愿意喝了,那才是当真出了大事。
楚阔对自己有个要求,那便是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放弃对喝酒的热情。靖瑶虽然没有这么奇怪的想法,但他的行为也大抵差不多。
一坛酒需要经年累月的发酵,沉淀。一个人也需要吃饭长大,历事成熟。酒越酿越香,茶越泡越淡。最这人的一生相近似的,便是这酒。楚阔和靖瑶很多时候虽然都在喝酒,但这酒在他们眼里早已不是酒。不管喝醉与否,下肚的,都是一杯杯浓缩的岁月。
至于茶,他们总觉得是在沽名钓誉。什么平淡如水,以茶养心,都是那些个只知死读书,不是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