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卷——春城市惨案篇 第4章——三年前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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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春城市惨案篇 第4章——三年前的案子 (第1/3页)

第二天李元初一早就找到于卫国,昨晚在朱七爷家得到的消息很有价值,尤其是那个所谓的“小辫子”更加重要。与此同时于卫国正在查找市内仅有的几十处监控,期望能够找到失踪的王民,以至于有人告诉于卫国有个小孩在门外等他之前,他已经在屏幕前坐了5个多小时,但仍一无所获,看来偷走尸体的人一定没有走主路。李元初和于卫国说了得知的情况,其中“小辫子”的问题于队长也在随后的二次摸排的过程中从几个线人那里得知,但这其中竟然牵扯到了李敖,是于卫国并没有想到的。

于卫国想了想,让李元初在办公室等他,转身便立即前往档案室,经过两三个小时的查找,于卫国终于找到了三份的案卷。其一是三年前身为高中生的原告杜天朗起诉李敖绑架自己的妹妹,其中附带其妹杜天晴的失踪立案书,但由于证据不足被撤回。第二份是杜天朗殴打李敖的案子,记录了杜天晴绑架案撤诉七天后,杜天朗持棍殴打李敖,但却被他的司机组织,但李敖当时并没有起诉。第三份档案中记载杜天朗被王民打成重伤,最后导致下半身瘫痪,但经过调查显示王民殴打杜天朗的动机仅为对方撞了他一下,虽然这种动机存在明显的漏洞,但随后收集的证据确实显示打人的是王民,并且档案中也附带了三个目击者的证词。案子最后的结果是私了,王民赔了杜天朗三万,本人被判了一年零三个月。

于卫国通过市局内的关系,找到了当时负责前两件案子的民警,根据这名民警的记忆,当时杜天朗来报案说自己的妹妹失踪,经过五六天的寻找仍没有找到,之后他又来报案说是李敖绑架了自己的妹妹,但他无法拿出任何证据,只是说杜天晴失踪前拒绝了正在追求他的李敖,而当时李敖也确实在校门口扬言不惜一切代价搞到对方,可这种只能作为动机的证词没有实际意义,在调查一个月后仍没有任何线索,也就只能当做常规人口失踪来处理,目前案子也悬着。于卫国结合后来王民的故意伤害案件,判断其所说的“小辫子”应该就是这件事,看来只能先从李敖和杜天朗这两条线入手。

李敖此时已经借由自己父亲的财力增加了四名保镖,屋内屋外都有人看守,林宣则住在李敖旁边的客房。现在的林宣明显消瘦了很多,就连李家丰盛的佳肴也难以下咽,他只是在床角瑟瑟发抖。李敖也不似以往那般惬意,只能窝在自己的别墅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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